來源:山東商報微信
2017-11-05 10:31:11
近日山東濱州一名12歲的初中生小強(化名),打賞網絡主播,僅4個月花費10萬元。
這簡直就是在燒錢啊!孩子你這么壕你爸媽知道嗎?
12歲男生花10萬元打賞網絡主播
據了解,小強是在一個名為“龍珠直播”的網絡平臺上對主播進行的打賞,4個月的時間花費了10萬元。小強的母親張女士目前正在上海,她告訴記者,自己已經聯系到了該直播平臺的相關工作人員,正在協商退錢的事情。
張女士說,小強的第一次打賞發生在今年3月,“當時他打賞的金額較少,一般是十塊或者二十塊。”直到今年10月,小強由一名小學生升為了初中生,這期間他陸續在網絡平臺上對主播進行打賞,花的都是張女士的支付寶或者銀行卡中的錢,但張女士卻對此毫不知情。
今年10月,張女士將一張卡內有3萬元的銀行卡交給了自己的妹妹。“我妹妹出去刷卡時,發現余額不足。”張女士說,她接到妹妹的通知后,立馬到開戶銀行查詢,發現卡內僅剩100元錢。
“我當時的感覺是,錢被人偷了。”張女士說,她在銀行打印出了消費明細,發現這3萬元是在國慶期間被花費的。除了這張銀行卡外,張女士其他銀行卡中的錢也被花了,“光國慶期間,就花了5萬多。”
最后張女士了解到,這些錢竟然是自己12歲的大兒子小強花的,“孩子在網絡上打賞主播,四個月的時間,花了十萬零五千塊錢。”
男孩稱當時腦子“一片空白”
張女士今年47歲,與丈夫離婚后,獨自帶著兩個兒子生活。“大兒子今年12歲,小兒子7歲,都在上學。”張女士說,自己平時在裝修隊打零工,積蓄并不多。大兒子小強在網絡上打賞的這些錢,甚至有部分透支了信用卡。
小強知道自己在網絡上花費了10萬塊錢時,直呼沒想到。“我當時腦子一片空白,沒想到會花這么多錢,很后悔。”在張女士給小強錄下的視頻中,小強哭著說,“我自己當時分辨不出來,只知道送錢。”
張女士告訴記者,因為這件事,小強的學習成績已經嚴重下降,“之前總考100分的孩子,現在只能考60分,成績已經成了班里的倒數。”
為了要回這些錢,張女士先后去到了濟南、蘇州等地,最后在上海找到了該網絡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
律師:要回錢的關鍵,是證明錢是孩子本人消費的
據了解,該網絡平臺方面曾表示,錢已經消費了,是無法退還的,而且無法證明這筆錢是12歲的小強本人消費的。
對此山東泉舜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張東站表示,小強今年12歲,正在上初中,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根據法律規定,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如果能夠證明這筆錢是小強花的,那么這筆錢可以追回。”張東站說,現在最難的是找出這些錢是小強本人消費的證據。
張女士告訴記者,她在上海與該網絡平臺的相關負責人進行協商后,最初對方同意歸還3萬6千元,“我沒有同意,后來對方追加到了5萬5千元。”張女士說,她想要回更多的錢,因此目前仍然留在上海與對方協商。
原標題:山東12歲男孩打賞主播4個月花10萬!還能要回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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