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7-11-16 09:31:11
11月15日,記者從濰坊市消費者協會獲悉,鑒于今年濰坊市物業服務投訴量加大的狀況下,為深入了解掌握全市物業管理服務現狀,更好的維護業主合法權益,進一步促進物業管理質量和服務水平提升,改善群眾居住環境,濰坊市消費者協會于8月10日至10月30日在全市14個縣市區、市屬開發區開展了為期兩個月的物業管理服務滿意度調查活動。調查結果顯示,物業管理服務總體滿意度較差。
調查采取問卷形式進行。一是由14個縣市區、市屬開發區消協組織工作人員深入居民小區現場隨機問卷調查,共發放調查問卷1900份,收回有效問卷1500份。二是通過濰坊市工商局微信公眾號“濰坊工商”進行問卷調查,共收到有效網絡調查問卷320份。
調查內容主要涉及四個方面:關于業主及業主委員會知情權的調查、物業工作人員工作質量及服務態度的調查、對小區公共部分和場所的調查、物業收費方面的調查。調查發現的問題主要有五方面:
物業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不明確。調查數據顯示,41%的業主(747名)對于小區的物業收費項目及標準表示不清楚,許多業主不清楚自己繳納的費用用途。主要原因在于部分物業管理企業財務收支不透明,沒有在顯著位置進行收費項目公示,個別企業沒有嚴格履約,擅自降低服務標準和要求,甚至只收費不服務,直接涉及并侵害到業主的合法利益,引起業主不滿,導致了物業與業主之間出現矛盾和糾紛,產生物業收費難、業主不愿繳費等問題。
物業管理服務總體滿意度較差。調查數據顯示,有462名業主對物業管理服務總體滿意度表示不滿意,主要反映物業處理問題不及時、存在推卸責任現象、沒有盡到管理職責等問題。主要有三個方面的原因,一是物業管理企業自身管理水平較低,僅僅提供包含保安、保潔、綠化等一些基本項目的服務內容,服務項目單一,服務水平較低。二是物業管理沒有按照規定配備相關管理服務人員,人員培訓不到位,致使部分管理服務人員素質較低,服務不規范、不到位。
開發商遺留問題產生物業管理糾紛。主要存在開發公司對小區承諾的配套服務設施不兌現、房屋質量出現問題后不主動維修或維修不及時等現象。出現問題后,缺乏統一協調機制,物業公司、開發公司和承包方(施工方)互相推諉扯皮,業主對情況不了解,就將矛盾全部轉嫁給物業公司,造成業主和物業公司產生糾紛,部分業主難以維權,拒繳物業費。
業主素質層次對物業管理水平有影響。業主素質層次不同,影響著小區物業管理水平的提升,部分小區存在業主破壞公共設施、亂丟雜物、養寵物隨地大小便,物業人員只能是勸說,沒有強制措施,給小區衛生環境造成影響,導致其他業主不滿,對物業管理評價較差。
物業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落實不到位。《物權法》和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對規范物業管理活動、維護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方面有詳細的規定,但是在實際情況中,在建設方與物業方交接、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成立運行、物業管理服務和使用維護等方面均存在沒有按照法定程序執行落實的問題,部分環節監管不到位,以致后期產生糾紛而難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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