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濟南時報
2018-01-20 07:28:01
19日,記者從市物價局獲悉,市發改委、市衛計委、市人社局三部門聯合下發《關于規范非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除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外,濟南市非公立醫療機構服務收費和藥品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調價時應提前公示。該《通知》已于2017年12月6日起執行。
根據《通知》,各非公立醫療機構須嚴格執行醫療服務收費和藥品價格明碼標價公示制度。醫療服務收費要在醫療服務場所顯著位置公示醫療服務項目名稱、項目內涵、收費標準、計價單位、服務流程、服務規范等內容;要公示藥品的通用名、商品名、劑型、規格、計價單位、銷售價格等,自覺接受相關部門和社會監督。
非公立醫療機構在提供醫療服務過程中,必須與患者簽訂醫療服務告知協議書,內容包括患者所需服務的所有醫療服務項目內容、收費標準、整個診療服務中醫療服務收費和藥品合計總費用等,并由雙方簽字確認。告知協議書一式兩份,醫療機構和患者分別留存。
告知協議書簽訂后,醫療機構未經患者簽字確認的醫療項目、藥品及其他收費,患者有權拒絕交納,強制收費的由價格主管部門予以嚴肅查處;醫療機構通過虛假診斷、過度治療、誘導需求等不正當手段騙取費用的,由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依據相關規定,予以嚴肅查處。
原標題:濟南為非公立醫療機構立規矩 將嚴查過度治療和誘導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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