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濟南時報
2018-02-07 07:34:02
濟南一家醫院藥劑科的一名工作人員,多次收受來自醫藥代表的賄賂,合計14萬余元。甚至在其調離采購崗位之后,仍有人為了與其保持良好的合作關系,繼續給予其17萬余元的好處費。近日,市中區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張某因犯受賄罪,被判處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
[案情回顧]
藥品采購員涉嫌受賄,被帶離審查
經法庭審理查明,2009年1月至2014年9月,男子張某在市中區一家醫院的藥劑科工作,其利用負責藥品采購的職務便利,為醫藥銷售人員王某甲、張某某、王某乙向該院銷售藥品提供幫助,多次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收受上述人員所送的現金共計149021元。
2017年2月的一天,市中區監察局根據事先掌握的張某涉嫌受賄的犯罪線索,到張某的工作單位將其帶離審查。當日,張某被立案偵查。
另查明,張某于2011年10月調離藥品采購員崗位,擔任該科門診藥房藥師,后于2014年4月再次回到藥品采購員崗位。張某在上述調離藥品采購員崗位期間,雖未參與該院藥品采購工作,但仍收受王某甲、張某某、王某乙等所送的現金共計172021元。2015年11月,張某因得知張某某受查處,為掩蓋受賄罪行,向對方退還贓款1萬元。
張某如何為醫藥代表謀取好處呢?醫院藥劑科的主任孫某某介紹了案件背后的情況:原來,在2014年之前,涉事醫院的藥品供應商有10余家,張某在藥劑科工作期間曾擔任過西藥倉庫藥品采購員,后來由于關鍵崗位輪崗的原因,他被調整為門診藥房藥師,2014年上半年再次擔任藥品采購員,采購員的職責是采購該院的西藥和中成藥,藥師的職責是按照醫生的處方發藥。2015年該院安裝防統方軟件之前,包括張某在內的藥劑科工作人員都有權限通過系統查看各個科室的處方情況。
“當時,倉庫保管員根據院里的藥品采購目錄和庫存情況制定采購計劃,然后交由藥品采購員在山東省藥品采購平臺上具體采購,遇有藥品供應不足的情況,采購員會從該院采購目錄中選擇同樣功效的其他藥品向我推薦采購,我一般都會同意采購員的意見。”藥劑科主任孫某某在證言中表示。
[醫藥代表作證]
供應商競爭激烈,為拉關系而行賄
相關調查顯示,藥品供應商之間,有非常激烈的競爭關系,也基于該原因,醫藥代表們也是想方設法,爭取為醫院供應藥品的機會。濟南一家醫藥有限公司業務員王某某所在的公司,與涉案這家醫院有業務往來。其透露,由于公司代理的多是普通藥品,為了能讓張某所在醫院選擇自己公司的藥品,就需要和張某搞好關系,辦法就是給張某“好處費”。通常,其一般在醫院每月結算部分貨款之后,再給張某轉存好處費。
另有醫藥代表介紹,其偶爾也讓張某幫其統計醫院各個科室的藥品用量,并以藥品回扣或統方費的名義給予張某好處費。
庭審中,張某及其辯護人提出,調離藥品采購員崗位期間,其沒有采購藥品的職務便利,其收受錢款行為不符合受賄罪的構成要件,上述錢款應從犯罪總額中予以扣除。
對此,市中法院審理后認為,張某在調離藥品采購員崗位期間收受醫藥銷售人員172021元的行為,不符合受賄罪的構成要件,應予從犯罪總額中扣除。
近日,市中法院一審認定,張某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退繳的現金321042元,其中贓款139021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剩余部分依法處理。
原標題:醫院采購員受賄14萬獲刑1年半 醫藥代表作證拉關系行賄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