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8-03-13 14:22:03
原標題:最高300萬元!聊城重獎質量標準品牌先進企業
近日,聊城市質量標準品牌獎勵資金申報工作正式啟動。去年11月,聊城市政府印發了《聊城市質量標準品牌獎勵資金管理辦法》,對各行業領域榮獲質量標準品牌獎項予以重獎,以此建立質量品牌獎勵激勵工作機制。2017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新獲得《聊城市質量標準品牌獎勵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獎勵項目的單位經審核合格后,將獲得市財政質量標準品牌獎勵資金獎勵。
根據《聊城市質量標準品牌獎勵資金管理辦法》,對獲得“中國質量獎”、“山東省省長質量獎”、“聊城市市長質量獎”的組織,分別一次性獎勵3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對獲得“中國質量獎提名獎”、“山東省省長質量獎提名獎”的組織,分別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對獲得“中國馳名商標(行政認定)”、“山東省著名商標”的,分別一次性獎勵50萬元、10萬元;對獲準注冊為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或集體商標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通過馬德里注冊商標的,一次性獎勵1萬元。對獲得中華老字號榮譽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獲得山東名牌產品、山東省服務名牌、山東老字號、山東省重點培育和發展的國際知名品牌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獲得“食安山東”品牌的,對生產單位、經營單位分別一次性獎勵5萬元、2萬元。對獲得地理標志產品、生態原產地保護產品的,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獲得全國質量強市示范城市榮譽稱號的,一次性獎勵300萬元;對獲得全國知名品牌創建示范區、國家質量提升示范區稱號的,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獲得國家級出口示范區、省級出口示范區榮譽稱號的,分別一次性獎勵30萬元、10萬元;對獲得山東省優質產品生產基地榮譽稱號的,一次性獎勵30萬元。對獲得“魯班獎”(含“廣廈杯”)、“泰山杯”獎項的,每項工程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20萬元。
在標準領域,先進企業也將得到獎勵資金。對主持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山東省地方標準的,分別一次性獎勵150萬元、80萬元、20萬元、10萬元。對主持修訂標準的,按照主持制定同類標準獎勵數額的50%給予獎勵;對參與標準制定、修訂的,按照主持同類標準制定、修訂獎勵數額的20%給予獎勵。對承擔山東省團體標準建設試點項目涉及的團體標準制定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承擔國際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及工作組工作的,分別一次性獎勵200萬元、100萬元、60萬元。對承擔國家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及工作組工作的,分別一次性獎勵100萬元、60萬元、40萬元。對承擔山東省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工作的,一次性獎勵30萬元。對組建或依托相關技術機構負責團體標準制定工作的,一次性獎勵人民幣10萬元。對獲得國家、山東省企業標準“領跑者”榮譽的,分別一次性獎勵30萬元、10萬元。對國家、山東省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通過驗收的,分別一次性獎勵30萬元、10萬元。對獲得國家標準創新貢獻一、二、三等獎的項目,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15萬元、10萬元。對獲得4A級、3A級標準化良好行為企業證書的,分別一次性獎勵5萬元、3萬元。對獲得采用國際標準產品證書的,一次性獎勵1萬元。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鄒俊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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