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8-03-19 08:26:03
濰坊四部門聯手整治校外培訓機構 將設“黑白”名單
整治無證無照機構、糾正超綱教學、嚴禁組織中小學生學科競賽、違規聘用 在職中小學教師授課,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18日,記者從濰坊市教育局 獲悉,日前市教育局、民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下發 《濰坊市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面 向全市所有民辦教育培訓機構,重點是面向中小學生開展學科文化培訓的機構: 無證無照非法開展教育培訓的機構;無證有照非法開展教育培訓的機構;依法取 得許可證、登記證的教育培訓機構。將嚴肅查處校外培訓機構違法違規辦學行為 ,維護受教育者合法權益,進一步優化教育生態,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創設良好 的環境氛圍。
專項治理學科文化培訓機構
每到孩子放入學時間,幼兒園、中小學門口及周邊都有“一景”,各類培訓機 構在校門口對著往來的家長熱情的寒暄著,不時將印有“名師1對1,高效提分”的 宣傳單,試探性遞給對方。“你家孩子上了哪些培訓班”一度成為家長們極度關心 又不愿多予評說的話題。
近幾年,社會輿論對課外培訓機構加重學生負擔的討伐聲日益高漲,對教育 部門加強監管的呼吁聲也是一浪高過一浪。一方面,過于繁重的課程侵占了孩子 太多休閑娛樂時間;另一方面,課外補習班帶來的巨大經濟壓力以及陪伴子女上 課奔波勞碌,使家長身心俱疲。
教育部等四部門聯手整治校外培訓機構為學生減負,成為兩會期間的熱點話 題。近日,濰坊市四部門聯合下發實施方案,將通過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 檢查,依法清理無證無照、證照不全非法開展教育培訓的機構;嚴肅查處培訓機 構偏離正確方向的錯誤宣傳、虛假宣傳問題;堅決糾正部分培訓機構違背教育規 律和青少年成長規律開展“應試”導向培訓的問題;引導校外培訓成為學校教育的 有益補充,切實解決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過重問題,保障全市中小學生健康成長全 面發展。
此次專項治理范圍是全市所有民辦教育培訓機構,重點是面向中小學生開展 學科文化培訓的機構:無證無照(未取得辦學許可證,且未取得營業執照或事業 單位法人證、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非法開展教育培訓的機構;無證有照(取 得了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但未依法取得辦 學許可證)非法開展教育培訓的機構;依法取得許可證、登記證的教育培訓機構 。
培訓機構將設“黑白”名單
記者了解到,濰坊市的教育培訓機構整治行動一直都在不斷監管及完善中。 濰坊市教育局每年都會對全市合格培訓機構進行媒體公示,目前全市經教育行政 部門審批設立且辦學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的民辦教育培訓機構共計666家。
本次專項治理行動按照“市級指導,縣級為主,標本兼治,社會監督”原則, 由當地黨委、政府統一領導,教育部門牽頭,民政、人社、市場監管等部門共同 負責,相關部門積極參與。縣級教育、民政、人社、市場監管等部門要聯合公安 、消防、城管和鄉鎮(街道)等相關部門密切協作,摸清情況,集中整治。與中 小學校和教師有關的增加學生課外負擔的不良行為,由縣級教育部門負責治理。 義務教育學校開展學生課后服務政策,由縣級教育部門負責督促落實,上級教育 部門進行督查。縣級教育部門負責牽頭建立《培訓機構白名單》,向社會公布合 法規范培訓機構名單;建立《培訓機構黑名單》,公布無證無照辦學、存在安全 隱患或違規辦學行為的培訓機構名單。中小學校負責全面普查登記每一名學生參 加校外培訓情況,匯總上報縣級教育局部門,為專項治理工作提供重要參考。無 證有照非法開展教育培訓的機構,由登記機關責令其在業務范圍內經營,不得超 范圍開展教育培訓業務。
課上不講課后培訓機構講 取消教師資格
專項治理行動分五個階段,根據需要,交叉進行。4月份為全面排查階段,5 月—10月為集中治理階段,對排查階段及后續發現的問題,分類進行治理。6月, 市教育、民政、人社、工商等部門抽調人員組成專項督查組,對各縣市區專項治 理情況進行督查。
根據通知要求,集中治理階段,對排查階段及后續發現的問題,分類進行治 理。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培訓機構,要立即停辦整改。無證無照非法開展教育培 訓的機構,具備辦理證照條件的,要督促其限期依法申辦相關證照,盡快使其合 法辦學;不具備辦理證照條件或拒不申辦證照的,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六 十四條的規定進行處罰。無證有照非法開展教育培訓的機構,具備辦證條件的, 督促其限期依法申辦辦學許可證;不具備辦證條件的,責令其在經營(業務)范 圍內開展業務,不得舉辦教育培訓業務;拒不整改的,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 第六十四條的規定進行處罰。
堅決糾正培訓機構開展語文、數學、外語等學科類培訓出現的“超綱教學”“ 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的班次、內容、招 生對象、上課時間等要到所在地縣級教育部門進行審核備案并向社會公布。嚴禁 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活動,堅決查處將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 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依法追究有關學校、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嚴 肅查處培訓機構偏離正確辦學方向進行提分、升學等學科培訓效果的夸大宣傳、 虛假宣傳,培訓機構招生簡章、招生廣告按要求進行備案,向社會發布的招生簡 章和廣告內容應與備案一致,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規進行處罰。培訓機構超業務范 圍開展培訓,擅自變更辦學地點,不按規定收費退費,違規聘用在職中小學教師 授課及其他違法違規行為,按《民辦教育促進法》及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情節嚴 重的,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堅決查處部分中小學校不遵守教學計劃 、“非零起點教學”等行為,嚴厲追究校長和有關教師的責任;堅決查處中小學教 師課上不講課后到培訓機構講,并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一 經查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直至取消教師資格。
齊魯晚報 齊魯壹點 記者 秦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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