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8-04-24 14:55:04
隨著濟南城區的不斷擴大,被征地農村的數量也在增多,如何保障這些居民日后的生活?24日,記者從濟南市政府網獲悉,《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被征地農民參加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正式印發,根據時間不同,被征地農村將按照兩套方案參保。
其中,2011年1月1日《山東省土地征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26號)施行前被依法征地的農民,按照以下辦法執行:符合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且未參加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可按照自愿參保原則,以村(居)為單位,采取個人一次性補繳的方式參加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補繳標準分為10000元、20000元、30000元、50000元和75000元5個檔次,補繳資金記入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繳費截止時間為2020年5月6日。
《山東省土地征收管理辦法》施行后被依法征地的農民,按照以下辦法執行:1.16周歲(含)以上(不含在校學生),符合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有關規定辦理。2.未滿16周歲及16周歲以上的在校學生,由縣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其建立預存款賬戶,存入政府補貼資金,待符合參保條件后,按照相關程序記入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3.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并仍在繳費期的,縣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其建立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存入政府補貼資金,待符合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條件時,按規定將其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進行轉移銜接。4.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并開始領取待遇的,縣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將其政府補貼資金一次性發放給本人。5.在落實政府補貼資金期間死亡的,其政府補貼資金可由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依法繼承。6.依法征地后,戶籍發生變更但仍在本市區域內的,其政府補貼資金落實到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戶籍變更至本市區域外的,其政府補貼資金由縣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一次性發放給本人。7.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其政府補貼資金納入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賬戶,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統籌使用。
在待遇支付方面,《山東省土地征收管理辦法》施行前已參加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的被征地農民,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且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從足齡次月起按月領取養老金。養老金待遇標準為發放時當地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1倍。養老待遇從開始領取養老金的次年起,原則上以上年度養老金為基數每年遞增5%。
《山東省土地征收管理辦法》施行前未參加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且選擇一次性補繳方式參加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被征地農民,參保時不滿60周歲的,在年滿60周歲時,其補繳的養老保險費核算待遇后,與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合并領取,其因被征地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不參與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的計算。參保時已滿60周歲的,其補繳的養老保險費按對應年齡的支付系數(參照執行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70歲以上的執行70歲的支付系數,下同)核算待遇后,與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合并領取,即繳即領。
《山東省土地征收管理辦法》施行后參保的被征地農民,征地方案批復時不滿60周歲的,在年滿60周歲時,其因被征地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核算待遇后,與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合并領取。其因被征地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不參與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的計算。征地方案批復時已滿60周歲的,其因被征地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按對應年齡的支付系數核算待遇后,與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合并領取,即繳即領。
被征地農民死亡后,其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可由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依法繼承。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劉雅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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