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
2018-06-26 14:05:06
青島出臺意見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讓種養大戶家庭農場“壯起來”
到2020年,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將耕種全市七成以上承包耕地
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訊 為進一步發揮政策引導作用,推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健康發展,日前,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構建政策體系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意見》。意見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符合市場運行規則,與各級政府財政收入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需求相適應,框架完整、配套協調、措施精準、機制有效的政策支持體系;建立健全目標明確、標準嚴格、科學高效的績效評估機制,形成穩定的投入增長機制。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規范運營、創新發展的水平進一步提升,適應市場的能力進一步增強,與農民的利益聯結更加緊密,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經營土地面積占全市總承包耕地面積的比重達到70%以上,各類農業產業化經營組織對農戶發展的輻射帶動率達到75%以上,農業生產作業主要環節基本實現社會化服務,農業生產組織化、專業化程度和勞動生產率明顯提升。
引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升規模經營水平。意見提出,在尊重農民意愿前提下,積極推廣委托流轉、股份合作流轉、季節性流轉等方式,推進整村連片流轉土地經營權,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普通農戶連片種植、規模飼養,并提供專業服務和生產托管等全程化服務,做好產業區域規劃,建設各類現代農業園區,引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集聚發展,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實行標準化生產或服務,建設形成一批一村一品、一鎮一業等特色優勢產業和鄉村旅游基地。在黃島區等有需要且條件成熟的地方,探索開展農戶依法自愿有償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試點。鼓勵龍頭企業通過兼并重組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業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引導農業企業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直接注冊為股份有限公司并創造條件爭取上市。繼續開展家庭農場示范場、農民合作社示范社、農業示范服務組織、農業產業化示范基地創建活動。到2020年,市級以上示范經營主體達到1500家以上。
引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合發展。意見支持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依托產業鏈、供應鏈、關鍵環節、優勢區域等開展廣泛的聯合與合作,支持“互聯網+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農戶”“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基地+農戶”“龍頭企業+家庭農場”等多種合作、融合發展模式,培育和發展農業產業化聯合體,鼓勵建立產業協會和產業聯盟。探索帶機、帶地、帶資或帶技術入社等合作方式,推動“企社共建”“銀社共建”等合作模式,形成多種融合發展格局。
引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完善利益分享機制。意見引導和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新產業新業態,擴大就業容量,吸納農戶脫貧致富。引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采取訂單帶動、保底收益、利潤返還、股份合作、共設風險保障金等形式,與農戶建立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讓農民成為現代農業發展的參與者、受益者,防止被擠出、受損害。支持以“保底收益+按股分紅”等模式,在黃島、平度等區(市)探索開展土地經營權入股農業產業化經營試點。增強政府扶持資金的“靶向”作用,探索建立公平合理、效率優先的收益分配機制和利益聯結機制。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農戶數量和成效作為相關財政支農資金和項目審批、驗收的重要參考依據。允許將財政資金特別是扶貧資金量化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后,以自愿入股方式投入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讓農戶共享發展收益。
意見指出,引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協調發展。我市將實行差別化的支持政策,引導生產性經營主體和服務性經營主體合理定位,在各自優勢領域發揮功能作用,實現錯位、協調發展。鼓勵種養大戶、家庭農場從事規?;?、集約化、商品化農業生產,對經營規模相當于普通農戶15—20倍、收入相當于外出務工平均收入的予以重點支持。鼓勵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在帶動產業升級、增加農民收入等方面發揮作用,重點支持龍頭企業開展農產品系列加工和國內外營銷,優先支持市場前景好、經濟效益優、帶動能力強的龍頭企業帶動普通農戶發展,讓農民共享產業鏈增值收益。
我市還將通過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優化金融信貸服務、落實稅費優惠政策、擴大保險支持范圍、改善基礎設施條件、積極拓展營銷市場、建立人才培養機制等七項政策措施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記者 張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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