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濟南時報
2018-07-02 08:51:07
對于各類工程建設項目中流動就業的農民工來說,如何保障他們在遇到工傷時的合法權益?一個利好消息來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多部門日前聯合印發《濟南市推進鐵路公路水運水利能源機場工程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工作方案》的通知,7月起,交通運輸等行業按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確保在工程建設項目上的農民工依法享有工傷權益。
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擴展至8大行業
2015年11月起,濟南出臺建筑業工傷保險實施意見,對不能按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建設項目使用的所有職工,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若單位不參保,則不予核發施工許可證。
此次《方案》印發,進一步擴大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的范圍,在最初建筑業的基礎上擴展至鐵路、公路、水運、水利、能源、機場、軌道交通等8個行業。“按照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的行業增多,意味著受益人群覆蓋面進一步擴大。”市人社局工傷保險處處長王森說,尤其是對于流動性較強的農民工來說,《方案》的印發將切實維護他們的工傷權益。
《方案》明確,濟南市行政區域內的交通運輸等行業建設施工企業相對固定的職工,應按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不能按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特別是短期雇傭的農民工,應按項目優先參加工傷保險,由施工項目總承包單位或項目標段合同承建單位一次性代繳本項目工傷保險費。確保工傷保險覆蓋項目使用的所有職工,包括專業承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使用的農民工。
按項目參保的,應當在建設項目所在地參加工傷保險;項目涉及多個地區的,可以在建設項目施工工程量較多的地區參加工傷保險。
9月30日完成在建項目參保工作
在交通運輸等行業,如果項目和標段不給職工繳納工傷保險怎么辦?《方案》設計了一道“緊箍咒”,要求嚴格落實“先參保再開工”政策。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在辦理相關手續、進場施工前,應向行業主管部門或監管部門提交施工項目總承包單位或項目標段合同承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證明,作為保證工程安全施工的具體措施之一。未參加工傷保險的項目和標段,主管部門、監管部門要及時督促整改,即時補辦參加工傷保險手續,杜絕“未參保,先開工”甚至“只施工,不參保”現象。
各級行業主管部門、監管部門要將施工項目總承包單位或項目標段合同承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情況逐步納入企業信用考核體系,未參保項目發生事故造成生命財產重大損失的,責成工程責任單位限期整改,必要時對總承包單位或標段合同承建單位啟動問責程序。
《方案》要求,各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8月底前對交通運輸等行業在建工程項目情況進行摸底排查,準確掌握交通運輸等行業企業數量、人員結構、參保情況、在建項目、擬開工項目及工程造價等情況,分類制定具體參保措施,9月30日完成在建項目參保工作。
工傷繳費比例降至0.8‰
除了擴大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的行業范圍,此次工傷保險新政策也大大為企業減負。去年,在建筑行業,以建設項目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以項目工程總造價為基數,按照1.5‰的繳費比例一次性繳納,職工個人不繳納。在此次《方案》新增的鐵路等7個行業中,繳費比例進一步降低至0.8‰。
“降低繳費比例,既有利于構建濟南市良好營商環境,又能助力民生事業的發展。”王森介紹,按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的,以項目或標段的建筑安裝工程費(或工程合同價)為基數,按0.8‰的比例計算繳納工傷保險費,計算公式為:工傷保險費=項目或標段的建筑安裝工程費(或工程合同價)×0.8‰。在建工程項目,以剩余的項目或標段的建筑安裝工程費(或工程合同價)為基數計算繳納工傷保險費。
對人工成本占比較低的鐵路公路等工程建設項目,也可按建筑安裝工程費(或工程合同價)中的人工成本乘以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的方式計算工傷保險費。
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則,根據本市工傷保險基金的運行情況,對按項目參保費率進行浮動。
此外,記者了解到,除了此次《方案》涉及的7個行業,此前按照1.5‰比例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建筑行業,也將迎來參保費率下調,比例或同樣將至0.8‰。目前人社部門正按照程序報批。
暢通農民工工傷待遇支付綠色通道
“工傷保險相關服務也得到進一步優化。”王森介紹,根據《方案》要求,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優化適合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的登記、繳費、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待遇支付等服務流程,提供一站式服務。要最大限度縮短工作流程、簡化手續,力爭實現參保繳費備案當日辦結。對在工地內發生、事實清楚、當事雙方無爭議的工傷案件實行“快認快結”,一般應在1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暢通農民工工傷待遇支付綠色通道,簡化手續,優先辦理,一般應在15日內審核完畢,并最大限度實行社會化發放。
《方案》同時要求,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交通運輸等行業工程建設項目主管部門要加強信息交換,暢通交流渠道,定期交換新開工項目、在建項目和項目參保等情況,實現數據共享。積極創造條件,拓展信息系統功能,建立信息交換端口,實現建設項目開工、參保等信息互聯互通。各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要在門戶網站上定期公布當地工程建設項目開工、參保等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八行業按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速覽
○范圍涵蓋八行業:
建筑業、鐵路、公路、水運、水利、能源、機場、軌道交通。
○參加工傷保險方式:
相對固定的職工,應按用人單位參保。
不能按用人單位參保的職工特別是短期雇傭的農民工,應按項目優先參保。
○工傷保險費繳納計算
按建設項目參保的,以項目或標段的建筑安裝工程費(或工程合同價)為基數,按0.8‰的比例計算。計算公式為:工傷保險費=項目或標段的建筑安裝工程費(或工程合同價)×0.8‰。
在建工程項目,以剩余的項目或標段的建筑安裝工程費(或工程合同價)為基數計算。
對人工成本占比較低的鐵路公路等工程建設項目,也可按建筑安裝工程費(或工程合同價)中的人工成本乘以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的方式計算。
原標題:濟南強力推進交通運輸等行業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 本月起新建項目未參保不得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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