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濟南時報
2018-07-16 08:00:07
此案被告:賈某、楊某、趙某等6人
犯罪性質:敲詐勒索
法院一審:擇期宣判
開著價值不菲的豪車,干的卻是“碰瓷”的勾當,還專門在酒店周邊尋找下手目標。近日,長清區法院審理一起敲詐勒索案件,案件中的6名被告人,開著捷豹、奧迪A6“組團”敲詐勒索涉嫌酒駕的司機,成功作案3起。
去年,長清轄區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事故雖然看似不大,但報警人在電話中,稱肇事車主涉嫌酒駕。一聽涉嫌酒駕,民警立即趕往現場。可就在趕往現場途中,報警人又給警察打電話,輕描淡寫說雙方已經“私了”,讓民警不要再到現場處理。讓對方沒想到的是,民警不按“套路”出牌,執意認為涉嫌酒駕,要按流程到現場走訪。民警發現這并非一起簡單的酒駕事故,而是報警人駕駛車輛故意實施“碰瓷”敲詐,且報警人所開的車還是豪車,作案手法非常“隱蔽”。
經依法審查查明:被告人賈某、楊某、趙某等6名被告人,自2017年從河南來山東后,分成兩個小組,分別駕駛賈某的捷豹轎車及楊某的奧迪A6轎車,在濟南的市中區、長清區共作案3起,向3名被害人索要賠償共計21000元。
在法庭上,被告人賈某等人承認,之所以選擇酒后駕駛機動車的司機作為碰瓷對象,就是抓住了這些人不敢報警的心理。讓人匪夷所思的是,賈某等被告人開豪車,從河南趕到山東來“碰瓷”,竟說“碰瓷”只是酒后的一時興起。據賈某說,當時幾人飲酒作樂,最初想到陽谷找朋友,但酒醉之后,黃某提出去“碰瓷”,其他人也沒反對。
另有被告人稱,當時并不了解這種行為是犯罪。不過,后來一發不可收拾,被告人黃某又找了他在陽谷的表弟楊某,雙方一拍即合,楊某用自己的奧迪A6入伙,開始組團“碰瓷”。
難道,這3起“碰瓷”行為都是茶余飯后的即興“游戲”?相關證據卻證明這是在“說謊”。因為有被告人表示,他們是在酒店附近,伺機等候有醉酒司機開車后,跟蹤到沒有監控的路段實施“碰瓷”的。庭審最后,被告人賈某表示認罪悔罪。本案將擇期宣判。
(濟南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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