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魯中晨報
2018-07-20 09:38:07
3年前的一個冬天,
張大姐撿到了一枚重31.18克的金戒指。
沒看錯吧,31.18克的金戒指呀!
這得多大?戴手上得多沉?!
張大姐是怎么做的呢?
在這期間,她一直不遺余力地苦苦尋找失主。3年后的今天,這枚金戒指終于物歸原主。
近日,發生在淄川區頤澤社區的這件充滿正能量的事在當地引發廣泛關注。
雪地里,她撿了一枚大金戒
今年66歲的張愛玲是淄川人。2015年冬天的一場雪后,下班回家的張大姐在8號樓斜坡路的雪地里,發現了一個黃澄澄的東西。拿起來一看,竟然是個大戒指。
“下雪后路上一片白,所以這個金戒指很顯眼。”7月19日上午,張大姐向記者講述撿戒指的經過,依然記憶深刻。
撿到戒指后,張大姐的第一反應就是,它的主人一定很著急。為此,她在雪地里足足等了半個多小時,可一直沒人來認領。然后,她又到附近樓上詢問,有沒有人丟了戒指,依然沒有找到失主。
也就是從那一天開始,這枚金燦燦、沉甸甸的大戒指就成了張大姐的心事,她見到鄰居就問誰丟了戒指,可是一直未果。有人便勸她,讓她自己戴或者給兒子戴,張大姐卻斬釘截鐵地說:“這枚戒指誰都不許戴,一定要找到失主。”
鄰居節,尋找金戒指的主人
2016年的春天,苦尋失主無果的張大姐來到居委會,鄭重委托居委會幫助尋找戒指的主人,還專門邀請社區黨總支書記高翠紅到家里看了這枚戒指的樣式。為此,居委會專門在公眾平臺上發布招領通知,不過同樣沒有找到失主。
就這樣,時間來到了今年的7月8日,這一天是社區鄰居節晚會舉行的日子。當天,高翠紅邀請張大姐上臺講述了這個故事,并且專門邀請了駐社區律師現場對失物認領上交的相關法律規定做了解釋。
根據法律規定,再尋找不到失主,就要把戒指交送公安機關。而聽完這則故事后,領居們在為張大姐“點贊”的同時,紛紛相互轉告,幫忙打聽戒指的主人。
三年后,金戒指失而復得
沒想到,鄰居節結束后的次日,金戒指的主人竟然找到了。說起戒指失而復得,失主孫先生連稱“沒想到”,“當時真的已經不抱希望了。”
孫先生告訴記者,這枚戒指重31.18克,丟戒指那天他喝多了酒,發現戒指丟了后四處尋找,可是一直沒找到。“我經營著一家茶樓,平時洗手、洗臉習慣把戒指摘下來,當時以為戒指是在茶樓被偷了。”
不曾想,前幾日鄰居李先生給他打來了電話,問他有沒有丟過戒指,他說:“是丟過戒指,那已經是三年前的事了,不可能找回來了。”電話那端的鄰居興奮地說:“這就對上號了,這枚戒指就是我們的鄰居張大姐在三年前撿到的。”
聽到戒指失而復得,孫先生趕忙找到當時購買戒指的發票于7月16日找到了張大姐。說來也巧,當天社區居委會負責人約好張大姐,正準備要在這天上午把戒指上交公安相關部門。
在詳細核對戒指的式樣和標識準確無誤后,張大姐與孫先生一同來到社區居委會,經過社區工作人員再次核實后,張大姐與高翠紅共同把戒指交給了它的主人。
高翠紅和張大姐正在核對戒指相關信息
事后,孫先生購買了許多禮物上門感謝張大姐,被張大姐一一拒絕。
“我要是圖財,當初就把金戒指留下了,也不會一直尋找失主。”張大姐樸實的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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