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8-07-26 15:24:07
原標題:隔夜酒被查,棗莊一貨車司機“丟飯碗”
前一晚喝了酒,認為第二天睡醒就可以繼續(xù)開車上路了,但往往是人醒酒未醒。滕州交警部門近日就查處了一名酒駕司機,而且他駕駛的還是營運貨車,還因此“丟了飯碗”。
資料圖
近日,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在設卡檢查時發(fā)現(xiàn),一輛重型半掛牽引車沿紅荷大道由西向東行駛至紅荷大道與善國路交叉路口時,駕駛員王某看到有交警設置卡點檢查過往車輛,便停靠在路邊,這引起了值勤交警的注意,便上前檢查。
民警進行靠前檢查駕駛證和行駛證,在檢查證件的同時,聞到車內(nèi)有酒味,接著對駕駛員王某進行呼吸式酒精測試,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值勤一中隊中隊長殷召宏介紹說,“經(jīng)測試,駕駛員王某每100毫升血液含有68毫克的酒精。”
隨后,王某便被帶到交管科接受處理,經(jīng)了解,王某是在前一晚和朋友喝了酒,第二天早上,本以為已經(jīng)醒酒,便開車去拉貨,沒想到還是因為酒駕被查處。因為他開的半掛車屬于營運機動車,受到的處罰更為嚴厲。
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交管科民警黃淼介紹,對于駕駛員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情況,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三款之規(guī)定,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這個處罰對機動車駕駛員來說是非常嚴重的。”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秦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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