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2018-09-18 08:35:09
9月15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機關報《中國紀檢監察報》刊發文章《山東昌樂建立“三步走”機制 為敢于擔當的干部撐腰鼓勁》。文章內容如下:
“寬容干部在改革創新中的失誤錯誤,旗幟鮮明為那些敢于擔當、踏實做事、不謀私利的干部撐腰鼓勁。”山東省昌樂縣紀委監委嚴格落實“三個區分開來”,建立“征求意見、集體審核、反饋公示”三步走機制,以黨委意見為前提,會審審核為關鍵,群眾監督為保障,完善制度辦法,找準落實抓手,激勵廣大黨員干部勇于擔當、積極作為。
第一步:主動征求受處分人所在黨組織意見
近日,昌樂縣紀委監委審理室就干部劉某違紀問題的處理致函五圖街道黨工委征求意見,函中詳細列明了已經查明的違紀事實、處理依據以及對該問題擬給予的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意見等,要求黨工委結合其動機態度、客觀條件、性質程度、后果影響以及挽回損失等因素,經集體研究,在定性量紀幅度之內提出“從輕或者減輕處分”或“從重或者加重處分”或“嚴格依規依紀處理”的建議。
幾天后,五圖街道黨工委按規定提交了建議:違紀事實中劉某同意修建簡易收菜棚的初衷是為方便群眾出售蔬菜和增加集體收入,但由于自己法律知識匱乏,對在荒地上搭建簡易棚屬違法占地不了解,并非故意為之,建議對其在定性量紀幅度之內“從輕或者減輕處分”。縣紀委監委在嚴格審核后,認定符合容錯糾錯的情形,最后對此問題按黨內警告量紀處理。
這是昌樂縣落實容錯糾錯機制,實行征求受處分人所在黨組織意見制度的一個例子。該縣注重壓實黨委主體責任,探索建立了相關制度,要求受處分人所在黨組織認為適用容錯糾錯機制的,要對違紀黨員干部的錯誤行為進行嚴格界定,并書面提出容錯糾錯建議,經主要負責人簽字并蓋章后提交縣紀委監委。截至目前,該縣從輕或減輕處分7人。
第二步:會審小組嚴格審核
前幾天,昌樂縣紀委監委設立的案件會審小組召開了一次會議,對兩起案件的定性量紀進行研究。據了解,這兩起案件是該縣喬官鎮某村碾米棚項目和鄌郚鎮某鄉村旅游項目出現閑置問題,應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
在征求受處分人所在黨組織意見時,他們均提出了“從輕或減輕處分”建議。經會審小組討論,也認為兩地積極推進扶貧工作,因缺乏經驗,導致項目閑置,最終采納了受處分人所在黨組織的建議,對相關責任人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第一種形態進行了處理。
據了解,該縣紀委監委還制定了《案件會審制度》,發揮集體智慧,從班子成員、相關室和派駐紀檢組中,選定責任心強、熟悉業務、經驗豐富的人員組成會審小組,對受處分人所在黨組織提出的建議,結合違紀黨員干部的動機態度、客觀條件、后果影響以及挽回損失等情況,對干部的行為進行綜合分析,為縣紀委常委會是否采納意見提供依據。
第三步:反饋公示接受監督
近日,一張“匿名信訪舉報調查結果公示”貼在了紅河鎮某村的村務公開欄上。公示上不僅寫明了匿名信訪人舉報該村黨支部書記的問題和審查調查結果,還對處理結果及為何從輕處理進行了單獨說明。
對于落實容錯糾錯機制,給予從輕或減輕處分的,該縣紀委監委堅持陽光操作,主動接受群眾監督。
對實名舉報的,及時將受處分人所在黨組織建議情況和采納情況反饋舉報人,并聽取其意見建議。對匿名舉報的,探索建立了《匿名舉報調查結果公示辦法》,群眾匿名舉報的問題線索審查調查結束后,將反映的主要問題和調查處理結果等,根據情況在一定范圍內公示,對于從輕或減輕處分的進行單獨說明,同時公開紀委監委干部監督室的聯系電話,主動接受群眾對執紀審查工作的監督。制度實施以來共對21起匿名信訪舉報件的調查處理結果進行了公示,尤其是對調查不屬實的公開澄清,“還干部一個清白、給群眾一個明白”,為黨員干部撐腰壯膽,促其消除顧慮,大膽干事創業。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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