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8-09-28 17:16:09
沒有選擇顧客要求的物流公司,快遞員偷偷換了另一家物流公司,導致郵寄的蜂蜜變質。濟南市民劉某一怒之下將快遞員告上法庭要求索賠。
2017年4月下旬,劉某自長清區某蜜蜂園購買18瓶槐花鮮蜂王漿及14瓶蜂蜜,其中蜂王漿每瓶100元,18瓶槐花鮮蜂王漿共計1800元。長清區某某蜜蜂園聯系姚某為劉某運輸蜂王漿,后劉某、姚某約定由某速物流郵寄至黑龍江省寶清縣劉某之母。
2017年4月27日,姚某上門取貨,劉某支付100元快遞費用,并填寫某速物流快遞單。姚某在未征得劉某同意的前提下私自將“某速物流”轉為“某能物流”,某能物流于2017年5月4日將蜂王漿送至黑龍江省寶清縣,收件人劉某之母予以簽收。
貨物收到后,蜂王漿已變混濁無法食用,經與姚某溝通,姚某僅退還快遞費100元,未賠償劉某其他損失。
為此劉某向法院起訴,法院判決姚某賠償劉某損失1160元。由于姚某始終未履行法院生效判決所確定的義務,劉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本案立案執行后,法院多次郵寄傳票傳詢姚某,姚某均未到庭,通過網絡查控也查詢不到被執行人名下有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2018年9月19日,執行局工作人員前往被執行人曾工作的常春藤小區一門市部進行查找,門市部現任經營者稱姚某已不在此處工作,已將該門市部轉讓給現任經營者。
2018年9月21日上午,執行局工作人員一早便來到某速物流查找被執行人姚某的行蹤,發現其正在店內干活,便立即采取了拘傳行動,將姚某拘傳回法院,經過執行法官的耐心調解,姚某深刻認識到自己的行為有悖誠實信用的經營原則,便自覺將1160元賠償款交納至法院,現本案已執行完畢。
【典型意義】
現在,快遞與物流時時處處融入我們的生活,也為我們提供著方便。但運送途中出現意外,消費者如何維權,都面臨一定的障礙和困境。此類案件與生活息息相關,為保障消費者的切身利益,執行時應加大力度。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崔巖 馬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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