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經濟導報
2018-10-22 07:40:10
原標題:臨沂一市民花118萬買到進口奔馳問題車!要求退一賠三 經銷商只答應補償3萬
在公眾印象中,進口豪車往往是品質和身份的象征,但臨沂市民邵先生并沒有享受到相應的駕乘品質——他花了100多萬,卻買到輛“噴過漆”的問題車,而且問題還可能是事故導致。目前雙方分歧很大:邵先生希望“退一賠三”,而經銷商只答應退換外加補償3萬元。
業內人士認為,進口車在運輸過程中有小磕碰在所難免,但銷售時經銷商須盡告知義務。山東康橋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馬立武對經濟導報記者表示,一旦認定經銷商隱瞞了事故之類的重大缺陷,《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將支持車主“退一賠三”的訴求。
百萬豪車上路有異響
今年9月28日,邵先生在青島慶紅汽車銷售服務有限責任公司購買了一輛型號為戴肯納V250的進口奔馳商務車,“標價158萬,最后花了118萬買的?!彼嬖V經濟導報記者。根據貼在車門內側的標簽,這輛車的生產日期是2018年2月,是一輛新車。
不過,在開車回家的路上,他明顯感覺這輛百萬豪車有異響。
為了弄清新車異響的原因,邵先生將車開到臨沂一家汽修廠檢查,結果對方檢驗出8項問題:前機蓋整形噴漆;右前葉子板整形噴漆;右前輪眉噴漆;前中網拆裝,內側螺絲生銹;兩前門線束防塵套內有泥沙;前擋風玻璃導流槽內有大量泥沙;轉向柱防塵套拆裝明顯;兩電動中門內側有泥沙。
當經濟導報記者將上述結果反映給濟南的幾位業內人士時,他們的第一反應非常一致:這是不是一輛泡水車?是不是出過什么事故?“大量泥沙一般是泡水所致,而‘前機蓋整形噴漆、右前葉子板整形噴漆’基本可以判定是發生過事故。”某平行進口車銷售顧問李民告訴經濟導報記者。
李民表示,為提升服務質量,他們公司鼓勵銷售顧問熟悉車輛,鼓勵顧客試乘試駕,所以試駕車偶爾也會發生刮擦事故,“一旦待售車輛發生事故,我們會如實出具情況告知書,告知消費者車輛狀況并做減價處理?!?/p>
然而邵先生表示,自己并沒有被經銷商告知這是輛有瑕疵、甚至發生過事故的汽車。“若真如此,這家經銷商就沒盡到告知義務?!崩蠲癖硎?。
大事故還是小瑕疵?
10月1日,涉事經銷商副總經理、接待邵先生的銷售顧問,以及一位據稱是廠家售后的人員來到臨沂處理邵先生反映的問題。在追問之下,這位副總經理只承認車曾經補過漆,對是否發生過事故不置可否。
“他們說這輛車在運輸過程中發生了磕碰,所以補了漆。他們給了3個處理意見———修到滿意并適當補償、換新車或者退貨?!鄙巯壬缡钦f。但他認為,經銷商隱瞞了車輛曾經噴漆的事實,賣給自己一輛問題車,甚至可能是事故車,這一行為屬于欺詐,要求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退貨并給予3倍賠償。
經銷商提出的維修或退換貨,與邵先生“退一賠三”的訴求相去甚遠。作為曾代理過數起消費者維權案件的資深律師,馬立武認為這與雙方對事件定性不同有關?!耙恍┢嚱涗N商曾向我反映,車輛在運輸過程中的確會發生磕碰刮擦,尤其是平行進口車經銷商,長途運輸的費用和風險都是自己承擔。所以對于一些‘小瑕疵’,他們往往會自己維修、處理,然后銷售?!?/p>
當然也如李民所說,經銷商應盡主動告知義務。但“告知后減價處理”,這么做畢竟會影響利潤,故經銷商也確有隱瞞的動機。
實際上,不少經銷商也為隱瞞“瑕疵”付出過代價。“我曾代理過一個案子:一輛新車銷售前發現方向盤有故障,經銷商就用另一無故障的新車方向盤進行了更換,卻沒告知消費者。”馬立武分享了一個案例。表面上看,方向盤并非汽車核心部件,更換的也是無故障的全新方向盤,“但后來法院認定經銷商隱瞞了產品的重大缺陷,屬于欺詐行為。”他認為目前對經銷商行為的認定非??量?,通常認為的“瑕疵”也可能定性為“欺詐”;而一旦被定性為欺詐,“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3倍。也就是俗稱的‘退一賠三’?!?/p>
那么邵先生是否遭遇了欺詐?“如果車前蓋真的整過形,一般都是發生過事故,而隱瞞并銷售事故車,車主只要提起訴訟,經銷商‘退一賠三’沒的跑?!崩蠲癖硎?。
馬立武則謹慎表示,邵先生的車是發生了事故還是有“瑕疵”,經銷商是否刻意隱瞞,這些都必須經過法律認定,“如果邵先生決定走法律程序,建議去權威機構做鑒定,用物證來支持自己的訴求。”
涉事經銷商方面怎么看待這次事件?經濟導報記者聯系了上述副總經理,對方表示,公司正與邵先生積極溝通,爭取圓滿處理此事,但在完結之前不方便透露任何信息。
邵先生則表示,目前經銷商承諾額外追加3萬元的賠償。
建議協商解決
118萬元的新車,3倍賠償金額就是354萬元,這筆“巨款”與經銷商承諾的3萬元相去甚遠,也讓邵先生陷入兩難:是否應該提起訴訟?
“希望經銷商能主動‘退一賠三’,但最后若還達不到我的要求,也不排除走法律途徑的可能。”邵先生表示。
馬立武認為,盡管邵先生“退一賠三”訴求的法律支持很多,但走司法途徑還是有一定的風險,也要承擔一定的時間和經濟成本。“法院不一定支持車主的訴求,車輛鑒定需要一定的費用,判決下來的執行情況也不好說?!?/p>
經濟導報記者咨詢了蘇州華碧司法鑒定所,相關工作人員告訴經濟導報記者,開具權威鑒定報告需要2萬-3萬元,且“我們的鑒定報告只對汽車狀況負責,不做具體裁定,不保證訴訟結果”。綜上所述,馬立武建議還是協商解決最好。
對車主,李民也提出類似的建議,同時也對經銷商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目前來看,這家經銷商沒有盡到告知義務,即便不是刻意隱瞞有意欺詐,也應該誠懇道歉主動賠償。如若不然,車主走法律途徑也是名正言順。”
(應受訪者要求,文中“李民”系化名)
(經濟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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