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生活日報
2018-11-26 07:25:11
最近,濟南市新沙小區業主去物業交電費時,被告知未交物業費不能交電費。業主認為這很不合理。有業主稱,他們之所以拒交物業費,是因為物業不能提供良好的服務。而物業稱,業主對小區管理有什么問題,可以協商解決,直接拒交物業費對物業經營造成了很大困難。
今年1月,新沙小區的物業美里湖物業科技有限公司在小區內張貼了一張告示,告知小區的衛生服務費由15元/月改為0.6元/平米/月。業主對此強烈反對,認為物業并沒能提供合理的服務卻要增加費用,不合理。就這樣,業主遲遲未交物業費,可是11月份,他們去物業交電費時,卻被告知未交物業費不能交電費。
“本來我們一個季度或者半年交一次,有管理員過來收,水電費和物業費就一起給了,現在電費成他們統一收了,他們還在門口貼了條,說水電充值時間是每周周五周六,其他時間不受理。”業主張女士表示,“如果我們其他時間斷電了,也沒有辦法充值,對我們生活造成很大困擾。而且從上周五開始,他們就直接不給我們充電費了。”
不交物業費就限制用電,業主們感覺不合理。業主為何不愿交物業費呢,是嫌物業費貴嗎?業主張女士說,拒絕交物業費是因為物業不能提供良好的服務。“我們小區管理很混亂,樓道里都是垃圾,沒人清掃,小偷撬門的事情也會發生。我們擔心的是,提高了費用,服務能相應提高嗎?如果物業能把交錢后的服務明確地列出來,我肯定愿意交這個費用。服務到位,錢就到位。”張女士說。
面對業主的質疑,美里湖物業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也表示了自己的無奈:“每平米0.6元的收費已是全市最低水準,如果業主對小區管理服務有什么問題,都是可以協商解決的。直接拒交物業費并不妥當,對我們的經營也造成了很大困難。”
而關于物業費捆綁電費的問題,工作人員表示:“行業里基本每家物業都是物業費水電費一起交,不存在捆綁的說法。”
山東文昂律師事務所鄧律師認為,水電是公共事業,物業以停水、停電或其他限制業主權利的方式來催交物業費有失妥當。業主如果存在不交物業費行為,物業可通過調解或訴訟等方式解決。“同樣業主方面如果對物業不滿,可以成立業主委員會和物業共同管理。”
(生活日報見習記者 杜亞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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