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威海新聞網
2018-12-25 16:04:12
日前,市政府正式印發《關于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從22個方面力促民辦教育發展。《實施意見》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并對民辦學校實行非營利性和營利性分類管理、差異化扶持,多個方面保障民辦學校師生享有和公辦學校師生同等的權益。
分類管理 非營利性和營利性
《實施意見》對民辦學校(含其他民辦教育機構)實行非營利性和營利性分類管理,舉辦者自主選擇舉辦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或營利性民辦學校,但不得設立實施義務教育的營利性學校。
我市平穩推進現有民辦學校(2017年9月1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施行前設立的民辦學校)的分類過渡。選擇登記為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的,依法修改學校章程,繼續辦學;選擇登記為營利性民辦學校,應進行財務清算,依法明確土地、校舍、辦學積累等財產的權屬并繳納相關稅費,辦理新的辦學許可證,重新登記,繼續辦學。
《實施意見》規定,現有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應于2020年9月1日前完成分類登記,現有民辦幼兒園和民辦學歷教育機構應于2022年9月1日前完成分類登記。
在退出機制方面,《實施意見》提出,2016年11月7日前設立的民辦學校,選擇登記為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的,終止時,依法清償后的剩余財產,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出資者相應的補償和獎勵;在分類管理過渡期內終止的,需做出分類選擇登記后再按規定進行終止辦學。2016年11月7日后設立的民辦學校終止時,財產處置按照有關規定和學校章程處理。
不同性質的民辦學校實行分類收費政策。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其他民辦學校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具體收費標準由學校依據培養成本等因素自主確定,向社會公示后依法依規執行。
重點支持 非營利性民辦學校
為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我市還制定了一系列優惠政策。
我市正在探索多元主體辦學,支持各類辦學主體通過獨資、合資、合作等方式參與辦學,符合條件的PPP項目給予一次性獎補。同時,鼓勵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相互購買管理服務、教學資源、科研成果,支持社會力量舉辦職業教育、社區教育、老年教育。
針對投資融資問題,《實施意見》提出,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開發適合民辦學校特點的金融產品,探索利用非教育教學設施作抵押,以收費權、未來經營收入、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融資。搭建教育融資運作平臺,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教育事業發展。
市財政每年還將安排資金,支持民辦學校發展。根據《實施意見》,對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中經區市認定公布的辦園行為規范、達到相關辦園標準,且收費不高于同級公辦園收費標準2倍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財政按不低于公辦園的標準給予生均公用經費補助。對非營利性民辦高中,將根據其實際收費情況,結合當地同類公辦高中實際,逐步建立生均公用經費補貼標準。民辦中等職業學校繼續執行免學費補助政策,其中,非營利性的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可以根據實際收費情況,結合當地同類型同專業公辦學校生均經費標準給予補助。
在稅費方面,《實施意見》提出,對企業辦的各類學校、幼兒園自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非營利性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享有同等待遇,按照稅法規定進行免稅資格認定后,免征非營利性收入的企業所得稅。民辦學校用電、用水、用氣、用熱,執行與公辦學校相同的價格政策。
用地方面也有優惠政策。民辦學校建設用地按照科教用地管理,非營利性民辦學校享受公辦學校同等用地政策,按劃撥方式供應土地。
師生待遇 與公辦學校同等
《實施意見》還著重保障民辦學校師生的合法權益,讓他們在多個方面享受和公辦學校師生同等的待遇和政策。
根據《實施意見》,我市正在探索推行民辦學校教師人事代理制度,健全教師社會保障制度。民辦學校應依法依規與教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為教職工足額交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鼓勵民辦學校按照國家規定為教職工辦理補充養老保險,推進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教師養老保險與公辦學校教師同等待遇試點工作,對參加試點的民辦學校給予適當補助。
各區市要將民辦學校教師隊伍建設納入當地教師隊伍建設整體規劃,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教師享受當地公辦學校同等的人才引進政策。民辦學校教師在資格認定、職稱評聘、科研立項、培養培訓、國內外進修、獎勵表彰等方面享有與公辦學校教師同等權利,民辦學校可參照公辦學校崗位結構比例設置教師崗位,教師職務由學校自主聘任。
同時,建立教師合理流動機制。公辦學校在編教師經組織派遣到民辦學校支教,其原有的公辦教師身份、檔案關系、工資和社會保險等均保持不變,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按照原標準原渠道執行,其中,被派遣到營利性民辦學校支教期間的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所需資金由該民辦學校負擔。同時鼓勵民辦學校派遣本校教師或管理人員到公辦學校掛職鍛煉。
在學生權益方面,《實施意見》提出,民辦學校學生在評優、升學就業、社會優待、醫療保險等方面與公辦學校學生享有同等權利,同等享受助學貸款、獎助學金、困難學生資助、學費減免等各項國家和地方資助政策。各區市應建立健全民辦學校助學貸款業務扶持制度,提高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獲得資助的比例。
規范發展 學校信息強制公開
在推進民辦教育的規范發展方面,《實施意見》也做了詳細規定。
根據《實施意見》,民辦學校應依法加強資產和財務管理,明確產權關系,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舉辦者應依法履行出資義務,將出資用于辦學的土地、校舍和其他資產足額過戶到學校名下。
民辦學校要誠實守信、規范辦學,辦學條件應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設置標準和有關要求。學校選址、校舍建筑以及校園安全技術防范系統,應符合國家和地方有關標準。
在學校內涵建設方面,我市積極引導民辦學校服務社會需求,更新辦學理念,明確辦學定位,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創新辦學模式,加強內涵建設,提高辦學質量。同時,我市保障依法自主辦學,擴大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自主權,鼓勵學校根據我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和我市產業發展需要自主設置和調整專業。
此外,根據《實施意見》,我市還將加強民辦教育管理機構建設,加大對違法違規辦學行為的查處力度;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的發展,構建行政審批、登記注冊、行業主管、行政執法相互銜接的綜合監管機制;完善民辦學校年檢和年報制度,建立民辦學校第三方質量認證和評估制度;加強對新設立民辦學校舉辦者的資格審查,建立民辦學校信息強制公開制度;建立健全誠信檔案制度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將違規學校及其舉辦者和負責人納入黑名單。(記者 王春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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