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銳大眾
2019-01-11 08:39:01
近日,記者從聊城市人社局了解到,自2019年1月1日起,對于參加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后(不含補繳年限)的居民,每多繳一年,在領取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時,每月加發3元基礎養老金。
根據要求,要建立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按照省里統一部署,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每5年至少調整1次。完善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機制,根據省規定和聊城市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財力狀況等因素,合理確定聊城市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對65歲及以上參保城鄉居民予以適當傾斜。其中,65—74歲、75歲(含)以上的待遇領取人員,其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分別高于最低基礎養老金標準5元、10元。
同時,建立個人繳費檔次標準調整機制,全市最高繳費檔次標準原則上不超過當地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年繳費額;最低繳費檔次標準每5年調整1次。對建檔立卡未標注脫貧的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等困難群體,保留現行最低繳費檔次標準。
此外,在繳費補貼調整方面,根據聊城市現行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檔次,對選擇300元及以下標準繳費的,補貼標準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500元、600元標準繳費的,補貼標準每人每年60元;對選擇800元至1000元標準繳費的,補貼標準每人每年100元;對選擇1500元至2000元標準繳費的,補貼標準每人每年150元;對選擇2500元及以上標準繳費的,補貼標準每人每年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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