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日報·新銳大眾
2019-07-24 06:53:07
□ 本報記者 趙小菊 趙 君
本報通訊員 苑小巍 韓苗苗
7月23日,受省政府委托,省審計廳廳長孫成良向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報告了2018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情況。
1.09億元專項資金未及時有效使用
對部門單位預算執行審計的情況顯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等問題明顯減少,但是,個別部門單位“三公”經費管理仍不嚴格。主要原因是所屬單位報銷因公出國費用以及報銷手續不完備,未嚴格執行定點加油或維修制度,未認真落實節假日期間公車封存停駛規定,公務接待次數和陪餐人員超標、無公函接待等,涉及6個部門和8個所屬單位,金額60萬元。
有的部門單位未嚴格執行會議、培訓相關制度規定,未按規定在內部會議室或定點飯店召開會議,向下級單位等轉嫁會議費、培訓費,在其他科目列支或超協議價格結算會議費等,涉及7個部門和4個所屬單位,金額232.26萬元。
預算績效管理方面,6個部門和2個所屬單位的3項參與分配資金和15項項目資金,因設立前未進行充分論證等原因,部分項目無法實施或推進緩慢,造成1.09億元專項資金未能及時有效使用。
71個縣554個扶貧大棚等項目收益低或閑置
對有扶貧任務的124個縣精準扶貧政策落實及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審計顯示,部分建檔立卡貧困戶未享受應有的扶持政策。15個縣418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未享受雨露計劃補助資金;泰安市43665名建檔立卡貧困人員未享受醫療保險財政補貼,涉及資金742.3萬元。22個縣財政扶貧專項資金2.65億元撥付不及時。71個縣554個扶貧大棚等項目,因運營不善,導致收益低或閑置,涉及財政專項扶貧資金11.49億元。
移送問題線索91件,報送亂作為、不作為、慢作為典型問題37項
對13個市和96個縣推進“一次辦好”改革和減稅降費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的跟蹤審計顯示,2個市未按要求制定減征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實施細則;1個市和4個縣未嚴格執行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按70%征收的優惠政策,多收132.71萬元。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以及2個市和2個縣未退還向企業收取的政府采購履約保證金等,涉及金額2.24億元。3個市和8個縣的19個單位向68個安居工程項目違規征收應減免的稅費1.04億元。
對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審計顯示,2個市和13個縣未完成2018年棚改開工任務,涉及住房3.6萬套,占其任務數的40.86%。2個市和6個縣未完成2018年棚改基本建成任務,涉及住房2.5萬套,占其任務數的68.2%。
對審計查出的各類問題,審計機關均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同時移送問題線索91件,報送亂作為、不作為、慢作為典型問題37項。審計指出問題后,壓實整改責任,強化審計整改,目前部分問題已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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