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網·海報新聞
2020-04-09 21:41:04
大眾網·海報新聞濟南4月9日訊(記者 張穩)根據《快遞暫行條例》第25條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然而現實情況卻是,記者在濟南和日照的一些小區實地調查發現,在不少小區這一項約定卻打了折,不僅沒有送貨上門,甚至存在沒有征得收件人同意的情況下,私自把快遞放到了驛站。
日照東港區的李先生,在網購平臺購買了一件商品。1月7日,沒有經過李先生同意,中國郵政的快遞員就直接把快遞送到了快遞代收點。“一個電話沒有給我打過,也沒有征得我任何同意,就私自放到了菜鳥驛站,和霸王條款似的,‘你的件就在菜鳥驛站,你必須自己去取’,那‘送貨上門’這4個字還要它有什么用?”李先生說。
1月16日,記者隨機走訪了日照東港區的幾個小區。在小區快遞驛站門口,記者看到,來取快遞的人絡繹不絕。“不可能給你送家里,都是自己去取。”“快遞員也不給你打電話,直接放在這,就發個發信息。”市民表示。
未經收件人允許,快遞不送貨上門的情況,在濟南同樣存在。明明是快遞員送快遞,現在卻變成了消費者取快遞,這似乎成了一種潛規則。
“這邊快遞沒有打電話的,根本打不過來,我們就這樣扔下就走也得送到下午6點多。”日照市申通快遞工作人員表示。濟南市百世快遞工作人員則表示,菜鳥驛站會負責把快遞送貨上門。
那么,該工作人員所說的菜鳥驛站會把快遞送貨上門嗎?“快遞公司放驛站一個件5毛錢,菜鳥驛站不負責配送,都是自己來拿。”濟南菜鳥驛站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記者走訪了濟南、日照的一些快遞驛站發現,未經收件人允許送到快遞驛站的快遞,幾乎都不會配送上門。
那么,疫情期間,記者之前調查過的小區快遞又是如何配送的?4月2號,記者再次來到了濟南和日照的一些小區實地調查。小區居民以及多個快遞公司工作人員均表示,沒有送貨上門的服務。
記者將情況分別反映到日照市郵政管理局和濟南市郵政管理局。工作人員均表示,正常情況下應該送貨上門。要放到菜鳥驛站必須得經過收件人同意。但是,濟南郵政管理局的工作人員也提到,他自己平常也得到菜鳥驛站去取快遞。
“快遞不送上門的情況,我們也收到過相關的投訴。我們去年底已經約談了菜鳥驛站山東的總負責人,責令他們進行整改。但是看到上述情況,我感覺力度還是不夠。下一步應該從快遞企業入手,從源頭抓起,兩條腿走路。”山東省郵政管理局局長杜繼濤在《問政山東》節目現場表示,快遞員沒有給業主打電話,直接就把快遞放到了驛站的情況,是不被允許的。快遞就是指送達到收件人手中,也就是俗稱的門到門、桌到桌,這就是快遞的要求。
杜繼濤表示,驛站是一個平臺,和快遞員是一種協議的關系。如果說存放到驛站所支付的5毛錢包含送貨上門,驛站就必須得送貨上門。如果它不包含的話,那這個協議是與法律法規相悖的,是不允許的。同時,也沒有“上樓費”的說法。
“下一步要整頓快遞驛站,通過山東菜鳥驛站加強企業治理,對快遞企業進行處罰,最終責任應該由快遞企業來承擔。我們過去在這方面做得不太夠,下一步我們要從這個思路上加大力度,抓緊研究,盡快讓這個問題徹底得到解決。”杜繼濤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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