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日報
2020-04-10 13:43:04
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訊 為全面加強河湖整治,不斷提升河湖管理保護水平,日前,省委常委、市委書記、市總河長王清憲,市委副書記、市長、市總河長孟凡利共同簽發(fā)了青島市第4號總河長令,對加快重點河湖治理工程建設和加強農村河湖治理管護和構建河湖管護長效機制等工作作出具體部署安排。
第4號總河長令明確指出,2020年汛前要完成10座中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河道,要加快治理進度,確保2020年汛前完成治理任務。年內要完成11座大中型病險水閘除險加固工程,完成小沽河治理前期工作,爭取年內早日開工建設。年內要實施重要邊界河道、中小河道治理工程,進一步提高防洪減災能力。
為全面落實農村河湖治理管護措施,第4號總河長令要求,要加強農業(yè)面源污染綜合防治,加強農村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與修復,堅決遏制農村河湖水污染多發(fā)重發(fā)趨勢。要以農村河湖水系綜合治理、系統(tǒng)治理為重點,加快改善農村河湖整體面貌。要結合農村人居環(huán)境整治,以保潔清潔為重點,盡快徹底解決農村河湖“四亂”問題。要加快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省下達的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務,基本消除污水橫流、亂排亂放現象。要進一步完善農村河湖長組織體系,落實農村河湖管理責任主體和管護人員,建立健全并執(zhí)行好農村河湖管理維護、清潔保潔、巡河護河等管護制度,守護河湖健康生態(tài)。各級河長湖長要全面履職盡責,牽頭組織協(xié)調解決河湖管理保護中的重大問題。各級要根據河湖管理保護任務要求,明確河湖管護經費落實渠道,列入本級財政預算,確保資金足額落實到位。
第4號總河長令指出,要把構建完善河湖治理管護機制作為促進河湖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重點來抓。要加快河湖劃界工作,2020年年底前,全面劃定農村河湖管理范圍,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區(qū)(市)級以上河湖岸線保護與利用規(guī)劃的編制工作并按程序報批。要鞏固河湖清違清障工作成果,深入推進河湖清違清障常態(tài)化規(guī)范化管理,堅持問題導向,建立長效機制,增強工作精準性、實效性,堅決防止“四亂”問題反彈。要加大管護力度,嚴格管理涉河湖建設項目和生產活動。要創(chuàng)新河湖管理方式,采取河管員與專業(yè)管護隊伍相結合的模式,加強河湖管護。要加強河湖日常監(jiān)管,通過暗訪檢查、群眾監(jiān)督、衛(wèi)星遙感、無人機巡查等多種方式強化河湖監(jiān)管。建立舉報監(jiān)督獎勵激勵機制,鼓勵和引導群眾積極舉報涉河湖違法行為。
同時,第4號總河長令還對打造美麗示范河湖工作進行了布置,各區(qū)(市)2020年年底前要力爭在不同級別河湖中各創(chuàng)建不少于1條美麗示范河湖。
(記者 周偉)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