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日報
2021-03-23 05:40:03
原標題:4月25日藝術中考開考 過程評價占成績30% 專項測試占70%
來源:青島日報
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3月22日訊 22日,青島市教育局發(fā)布關于做好2021年青島市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藝術學科考試工作的通知。
考試時間為2021年4月25日至4月29日。考試范圍依據(jù)七年級-九年級(萊西市六年級-九年級)現(xiàn)行音樂、美術(書法)教材范圍,考查學生在課堂教學中對教材應知應會內(nèi)容的掌握。
藝術學科的考試,由過程評價和專項測試兩部分組成,總分100分,其中過程評價成績占30%,專項測試成績占70%。過程評價由學校在每學期末以藝術素質(zhì)測評的方式,對學生課程學習、課外活動、基礎知識和技能、校外學習、藝術特長等予以評定。過程評價成績滿分為100分,為每個學生各學期藝術素質(zhì)測評成績平均值乘以30%作為過程評價的最終成績。專項測試采用上機考試的方式,由市教育局統(tǒng)一命題。考試題型為選擇題、判斷題。音樂、美術(書法)學科各50分,滿分100分,兩科總得分乘以70%作為專項測試成績。
藝術學科成績分為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60分(含)以上為合格等級,60分以下為不合格等級。
普通批錄取時,第一、二志愿完成招生計劃的公辦普通高中的各類招生班,所錄取考生的藝術(音樂和美術)科目須達到合格等級。其他公辦普通高中的各類招生班,在第一、二、三志愿錄取時,優(yōu)先錄取藝術(音樂和美術)科目達到合格等級的考生。
初中學段代表學校參加青島市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參與主辦的藝術(含音樂和美術)展演活動,獲得市級二等獎以上獎項的學生,在該類別學科(音樂或美術)專項測試成績?yōu)闈M分,該類別學科(音樂或美術)可予以免考。因視力、聽力低弱或喪失以及因嚴重傷病,長期免修音樂、美術課的考生,可申請免考,經(jīng)審核認定后,在該類別學科(音樂或美術)考試成績?yōu)楹细竦燃壏謹?shù)。往屆考生和外地回青考生,其藝術學科考試成績按專項測試實際得分計算成績。
3月29日-4月2日進行模擬練習,各區(qū)市和各初中學校要確保所有考生及時進行上機練習。(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趙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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