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濟南時報
2022-04-19 15:09:04
原標題:山東擬規定學科類培訓不得入校滿意率低于80%則終止合作
來源:濟南時報
時報4月18日訊 (記者曹莫)近日,山東省教育廳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引入第三方參與校內課后服務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規范引入第三方機構和專業人員參與義務教育學校(含完全中學、十二年一貫制學校的義務教育段)校內課后服務工作。第三方主要分為機構和專業人員兩類,相關服務學生自愿參加,學科類培訓課程不得入校,第三方機構不得進行商業宣傳,滿意率低于80%的終止合作,按程序引入的第三方服務可以代收費方式收取一定費用等。
《通知》主要適用于開展課后服務的義務教育學校。同時,假期期間由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組織開展的校內托管服務、普通高中學校引入社會非學科類特色課程,均參照執行。
省教育廳解讀,能參與學校課后服務的第三方主要包括機構和社會專業人員兩類。第三方機構主要指非科學類第三方培訓機構,企事業單位的公益組織,社會其他文化、體育、科技、實踐類團體機構等。社會專業人員主要包括各地非遺傳承人、民間手工藝人及文藝、體育專業人士、科技工作者等。
《通知》規定了明確的遴選引入條件及流程,主要是學生提出需求、學校統計上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遴選、學校征求家長代表意見選用。每學期末,學校提前征求學生及家長下一學期課后服務需求,上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堅持學生自愿參加原則,學校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選擇第三方提供的入校服務。
教育部門根據學校需求可通過公開招標、公開遴選等方式確定或調整機構名單,由學校選用;在社會專業人士的選用上,學校可根據掌握的人員情況,向教育部門推薦。鼓勵各學校根據第三方儲備情況提前征集家長代表意見,將校外引入課程納入課后服務“課程超市”,利用信息化手段統計學生需求、組織接受報名。
在引入服務監管方面,第三方進校服務以課程形式呈現,教育部門把好教材、課程“入口關”,并與學校共同做好日常監管,學科類培訓課程不得進入學校。學校每學期組織參與學生和家長對第三方服務質量進行滿意度測評,測評滿意率低于80%的,終止第三方機構進入該學校該課程項目的合作;非統一測評期間,30%以上學生和家長提出不滿意的,學校書面責令第三方服務方進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可終止服務協議。
進校服務人員要服從學校各項管理制度要求,在校內應嚴格參照師德師范進行自律。嚴禁入校商業夾帶和商業宣傳,不得借機搞培訓、招生宣傳,不得誘導學生參與校外培訓輔導、購買相關儀器器材或課程服務產品。
值得一提的是,按程序引入的第三方服務可以代收費方式收取一定費用。第三方機構代收費標準要低于其在校外提供同質培訓服務的收費標準。鼓勵有條件的地方予以財政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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