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半島新聞客戶端
2022-05-17 23:51:05
原標題:因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等,中華聯合財險被罰23萬元!青島分公司成立于2005年
來源:大眾報業·半島新聞
近日,揚州銀保監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揚銀保監罰決字〔2022〕9號)顯示,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揚州中心支公司因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和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揚州監管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一條,對其罰款人民幣23萬元。
梳理發現,中華聯合財險近年來曾多次被罰。唐山銀保監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唐銀保監罰決字〔2022〕4號)顯示,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因內控管理不到位,被唐山銀保監分局依據《保險公司管理規定》(2015年修訂)第六十九條,處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罰款。
今年1月,深圳銀保監局接連發布2022年1至1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其中9封面向保險業違規行為,涉及中華聯合財險深圳分公司等。具體來看,1至4號罰單均指向中華聯合財險深圳分公司,因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以及財務數據不真實兩條違法違規事實,中華聯合財險深圳分公司被處罰款31萬元,對此行為直接負責的3名主管人員,分別被處罰4萬元、2萬元、2萬元,合計罰沒金額39萬元。
今年2月,銀保監會官網披露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分公司呼和浩特中心支公司員工楊雪梅為未按規定使用經備案的條款費率的責任人;在投保人非被保險人父母的情況下,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承保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身保險責任人。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規定,內蒙古銀保監局對其進行警告,并處罰款5萬元。
此外,2021年2月,濟寧銀保監分局對中華聯合財產保險濟寧中支利用開展保險業務為其他個人牟取不正當利益一案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經查,2018年5月至12月,趙某向中華聯合財險提供虛假資料投保貸款保證保險,中華聯合財險予以承保,趙某以該保單作為履約保證向銀行申請貸款,并將銀行貸款挪作他用。對此,中華聯合財險濟寧中心支公司被處以罰款30萬元,責令停止接受貸款保證保險新業務2年的行政處罰。
愛企查顯示,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公司成立于2005年5月,注冊地位于青島市市南區。經營范圍包括許可經營項目:(一)財產保險。(二)人身保險。(三)涉外保險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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