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濟南日報
2022-08-20 15:47:08
原標題:濟南發布關于規范使用疫情防控場所碼的通告
來源:濟南日報
本報8月19日訊(記者劉芳)8月18日,濟南市委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為精準高效做好我市常態化疫情防控和處置工作,充分發揮“場所碼”在疫情溯源、預警監測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發布《關于規范使用疫情防控場所碼的通告》。
通告要求全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政務服務大廳、學校、醫院、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養老服務機構、餐飲單位、賓館酒店、民宿、商場超市、農貿市場、藥店、文化娛樂、旅游景點、各類企業、交通站點場站出入口、公交、營運車輛、冷鏈食品生產加工運輸、物流快遞、建筑工地、銀行儲蓄網點、運動場館、居民小區等場所,以及其他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和經營性服務、人員出入較多的場所,均應當在醒目位置張貼懸掛“場所碼”,嚴格落實“場所碼”掃碼登記使用要求,做到凡進必掃、逢進必檢,不漏一人。
行業主管部門要嚴格落實行業管理責任,按照“應申盡申”原則,督促各類場所經營管理者申領“場所碼”,實現“場所碼”全覆蓋。各場所要規范“場所碼”使用,在出入口顯著位置張貼“場所碼”,并安排專人負責“場所碼”掃碼登記查驗工作,經告知仍拒不掃碼登記的不能入內,掃碼結果異常的,全力配合落實相關疫情防控措施。未依法落實“場所碼”管理和使用責任的,依規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通告強調,出入各類公共場所的人員,應當積極配合疫情防控要求,主動掃描“場所碼”并出示掃碼結果,形成“掃碼通行”的良好習慣。主管部門依法保護獲取的公民信息安全,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權限程序進行處置,泄露公民信息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違反本通告實施妨害疫情防控秩序行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其他違法行為的,依法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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