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淄博晚報
2023-12-23 15:39:12
原標題:我市發布《淄博市連鎖食品經營許可便利化管理辦法》
來源:淄博晚報
原標題:我市發布《淄博市連鎖食品經營許可便利化管理辦法》
來源:淄博晚報
晚報訊 (全媒體記者趙曉雯)深入推進“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12月22日記者獲悉,市市場監管局印發《淄博市連鎖食品經營許可便利化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按照規定,符合相關條件的企業憑出具的《評審申請書》,可以當場受理許可申請,免于現場核查。《辦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據了解,《辦法》適用于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注冊在淄博市的連鎖食品經營企業總部開展評審,行政審批部門根據評審結果對其門店食品經營許可申請實施便利化審批。市市場監管局負責淄博市連鎖食品經營企業總部便利化審批的管理工作,組織評審并對評審結果進行管理;各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實施食品經營許可便利化審批工作。
《辦法》明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符合申請條件:連鎖食品經營企業總部或者門店近二年內發生過食品安全事故的;連鎖食品經營企業總部或者門店近二年內因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變化,未按規定處理,受到行政處罰的;連鎖食品經營企業總部或者門店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被依法撤銷食品經營許可的;連鎖食品經營企業總部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
在便利化審批舉措方面,經評審符合食品經營許可便利化條件的連鎖食品經營企業新設門店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時,區縣相關部門憑企業出具的《評審申請書》,可以當場受理許可申請,免于現場核查,免于現場提交設備設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材料,3個工作日內作出許可決定并送達許可文書等便利化審批舉措。
依申請變更、延續的便利化審批方面,經評審符合食品經營許可便利化條件的連鎖食品經營企業門店申請《食品經營許可證》變更以及延續等事項時,區縣審批局憑企業出具的《評審申請書》,當場受理許可申請,免于現場核查,直接作出許可決定。與經評審的主體業態和經營項目等不一致的變更申請,不適用前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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