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新聞網
2025-02-27 08:53:02
原標題:青島建設項目環評職責分工重新調整,各區市環保部門主要審批這些項目
來源: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
原標題:青島建設項目環評職責分工重新調整,各區市環保部門主要審批這些項目
來源: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
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訊 日前,市生態環境局印發《關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管理職責劃分的通知》,根據相關要求,除生態環境部和省廳負責審批環評的建設項目外,其他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建設項目,原則上應市級生態環境部門審批;原則上僅可將部分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的具體工作授權給區縣生態環境部門,不得將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的具體工作授權給區縣生態環境部門,因此我市對青島市局、分局兩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管理的職責分工進行調整。
為建立與環評審批能力相適應的環評審批權限,提升全市環評審批質量,提高環評審批服務效能,根據有關法規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等文件,并結合我市實際,市生態環境局進一步優化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權限,修訂了《青島市生態環境局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目錄(市級2025年本)》。
通知中明確提出,列入《青島市生態環境局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目錄(市級2025年本)》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由青島市生態環境局審批管理。生態環境部、山東省生態環境廳、青島市生態環境局審批目錄以外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由項目所在地的生態環境分局審批管理。根據省、市有關賦權規定,市生態環境局西海岸新區分局、高新區分局分別在西海岸新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管轄范圍內行使青島市本級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權限(不含建設地點跨區市行政區域的建設項目),并根據省、市有關要求及時調整。
也就是說,除西海岸新區分局、高新區分局外,其他分局不再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項目。市生態環境局審批的環境污染和風險較大的報告表項目,如印刷電路板制造、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廢機動車加工處理、輻射類項目,全部下放給各分局。
各級環評審批部門對其環評文件的審批行為和程序合法性、審批結果合規性負責。根據權責一致原則,審批單位違法、違規審批的,將按照監督問責的有關規定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對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審批的,超越法定職權或違反法定程序審批的,依法撤銷許可。
調整市局、分局建設項目環評審批管理職責,這是深入貫徹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的必要舉措,有利于激發企業市場活力,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注入強勁動力。(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吳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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