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濟南日報
2017-07-12 09:29:07
好消息!記者近日從省總工會了解到,今后,我省全體職工可享受普惠式療休養服務。企業可在成本費中據實列支專項經費用于職工療休養,職工療休養所占用的工作日不得抵充國務院規定的職工年休假假期。據市總工會相關負責人介紹,我市目前也在研究相關政策措施,近期將會出臺文件。
療休養每批(次)原則上不超過7天
日前,省總工會、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旅發委四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職工療休養管理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職工療休養是國家法律賦予勞動者的基本權利,是勞動者休養生息的福利事業,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意見》明確,職工療休養作為普惠服務項目,面向全體職工,優先安排從事苦、臟、累、險、有毒有害工種的職工和技術骨干。職工療休養以休養為主、療養為輔。按照促進職工身心健康一體化的理念,以提供療養、休養、醫療、保健、體檢、理療等休養生息服務為主設置內容,綜合開展健康體檢、保健理療、心理健康服務;也可根據不同職工群體的健康狀況,視情況開展個性化專業療休養服務。可充分利用海濱、礦泉、森林、中醫藥、自然生態等資源,運用智能、仿生、“互聯網+”等先進科技與理念,融合文化、旅游、餐飲、養生保健、健身休閑等,在一地多點開展包括農家樂、民宿等內容的身心療養、參觀學習、職工交流、鄉村體驗等活動。組織實施療休養,每批(次)原則上不超過7天(含在途時間)。
禁止變相搞公款旅游或發放錢物
普惠式職工療休養,經費如何籌措?《意見》明確,各級工會應在年度經費支出預算中,編列一線職工療休養項目預算,加大對療休養活動的補貼力度。企業應結合財務承受能力,在成本費用中據實列支有關職工療休養費用。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應當為同級工會組織開展職工療休養活動提供必要的物質條件。同時,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相關要求,以及廉政建設、作風建設、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等規定,嚴格紀律,嚴控支出,禁止以療休養為名搞變相公款旅游或發放錢物。各級工會應加強職工療休養費用的內部審計監督,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對違反有關規定情節較輕的,給予批評教育,督促糾正;情節嚴重的,追究當事人和有關領導的相關責任。此外,省總工會將協同相關部門制定《省級職工療休養服務基地(中心)標準》,掛牌命名一批省級職工療休養服務基地(中心)。各地工會也可協同有關部門建設命名一批職工療休養服務基地(中心),選擇確定一批適合職工療休養的農家樂、民宿等項目站點。
原標題:山東職工可享普惠式療休養服務 禁止變相搞公款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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