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日報
2017-09-20 09:20:09
為進一步促進人民調解工作創新規范發展,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山東省司法廳日前聯合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人民調解工作的意見》,提出要將人民調解建設成為社情民意的“首席預報員”、促和維穩的“首發陣容”、定紛止爭的“首選方式”。
“2013年以來,全省人民調解組織共排查化解矛盾糾紛168萬件,成功率達98%以上,防止‘民轉刑’案件8172件、涉及26478人,防止群體性事件14648件、涉及183071人,為維護全省穩定大局作出了積極貢獻。”省司法廳廳長王本群說,當前,我國改革進入深水區,社會矛盾復雜程度加深,人民內部矛盾和社會矛盾數量多、規模大、組織化程度高、突發性強,對人民調解提出了一系列新任務新要求。
意見提出,要將全面推行人民調解網格化管理作為著力點,夯實基層基礎,建立一支反應快速的調解信息員隊伍,努力實現第一時間發現矛盾糾紛、第一時間掌控矛盾糾紛。意見還提出要探索家事審判人民調解前置程序。
記者從省司法廳了解到,目前,全省共建立各類人民調解委員會84778個,其中,村(居)調委會77780個,鄉鎮(街道)調委會1892個,企事業單位調委會3788個,在公安、法院、檢察院、信訪等部門設立派駐調解室1258個。為進一步擴大人民調解組織覆蓋面,意見明確,要充分利用好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人民調解室這一平臺,把握社會治理創新和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全面推進以及我省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全面構筑、社區司法行政工作室全面建設的有利時機,堅持組織建設與隊伍建設、場所建設、平臺建設配套推進,推動人民調解組織覆蓋到城鄉基層一線,預防和調處功能更加均衡完備,確保人民群眾享受到快捷便利的調解服務。
意見還提出,要將社會民生熱點難點領域作為人民調解組織建設的著力點,在調整完善城鄉社區、鄉鎮街道和企事業單位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基礎上,進一步推進品牌人民調解室建設,探索建設縣(市、區)人民調解委員會,試點建立個人調解工作室和中立第三方調解,確保人民群眾享受到精準精細的調解服務。
我省擁有全國數量最多的人民調解組織,但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僅2217個,占比不足3%,制約了人民調解工作深入發展。為此,意見要求,將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工作作為重要發展方向,堅持以社會需求為導向,在矛盾糾紛集中、主管部門保障有力的行業、專業領域,及時推動單獨或聯合設立人民調解組織。同時,要依法著力解決當前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設立主體不規范,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兼職比例過大等問題,避免行政化或商業化傾向,確保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工作的中立性、公正性和公信力。
“我省現有人民調解員31.4萬人,其中專職調解員5.9萬人,組建省市縣三級專家庫56個,擁有專家1254名。專職人民調解員隊伍數量依然偏少、占比偏低。”省司法廳基層處處長刁春風介紹,要按照“人員職業化、工作專業化、待遇工薪化”的工作目標,進一步推進專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加大政府購買人民調解服務力度,積極培育人民調解員協會、相關行業協會、社會組織等作為承接主體,完善購買方式和程序,提高保障標準,提高人民調解化解矛盾糾紛的專業能力。
意見還提出,要著力抓好人民調解員專家庫建設,積極探索特邀調解及委托調解制度,充分發揮離退休法官、司法行政干部的法律專業知識優勢,聘任他們作為人民調解員。到2018年底全面建成省市縣三級人民調解員專家庫,進一步提升人民調解參與調處重大社會矛盾糾紛的水平。
在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工作制度規范化建設方面,意見要求,要重點加強準入備案、持證上崗、名冊公示、違規懲戒制度建設,把好人民調解員選配關;進一步加強組織建立、人員管理、場所功能、工作流程、案卷管理、標識標志的規范建設,形成較為完備的管理和業務規范體系,實現調解糾紛程序的規范化。
據悉,我省將全面推行智慧民調系統,打造“公眾通”“民調通”“公務通”APP客戶端,搭建集調解申請在線受理、調解方案在線提交、調解協議在線達成、調解案例在線公開等于一體的信息網絡平臺,實現人民調解服務的智能推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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