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7-12-26 15:45:12
齊魯網12月26日訊 記者今天從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宣傳貫徹《山東省禁毒條例》新聞發布會獲悉,《山東省禁毒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2017年12月1日經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以省人大常委會第222號公告向社會發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據省公安廳副廳長丁冠勇介紹,《條例》共分七章六十五條,主要從禁毒工作體制和職責、禁毒宣傳教育、毒品和制毒物品管制、戒毒措施、禁毒工作保障等方面對全省禁毒工作作出明確規范,多項規定和措施具有創新性、前瞻性和鮮明的山東地方特色。
禁毒納入縣以上文明創建等考核
《條例》從“明責、考責、問責”等方面進一步健全禁毒工作責任體系,將禁毒工作納入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精神文明建設、平安建設等重要內容,建立禁毒工作述職講評和考評制度;毒品問題重點整治地區未完成整治任務的,不得參加文明創建、平安創建等評比表彰活動。
禁毒知識納入教學教育內容
《條例》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禁毒宣傳教育體系,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禁毒知識納入教育教學內容;交通運輸經營者、管理者和娛樂場所等應當依法落實禁毒宣傳、防范措施。
從事化工醫藥等相關企業信息需報告
《條例》規定建立毒情監測評估、藥物濫用預警和毒情通報機制,向社會公布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機構。針對制毒分子利用化工醫藥企業場所、設備或醫療機構、藥品零售企業從事制毒活動現狀,規定企業、個人相關信息報告制度,便于加強監管,從源頭上預防和打擊制毒犯罪。
未吸毒成癮人員不再實施動態管控
《條例》對吸毒人員幫教、戒毒、矯治和挽救措施進一步細化,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吸毒人員不再實行動態管控,以便于吸毒人員回歸家庭、融入社會,減少社會歧視。同時,為最大限度地關愛救助吸毒人員及其家庭,規定了被強制隔離戒毒人員是未成年人或者生活不能自理人員的法定關系人的,由公安機關通知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未成年人或者生活不能自理人員進行妥善安置。
強化對涉毒藝人的法律管控
針對社會公眾反映強烈的涉毒藝人的問題,《條例》規定,對廣播影視、文藝表演團體以及相關單位,邀請因吸毒行為被公安機關查處未滿三年或者未戒除毒癮人員參與影視作品創作、演出,以及廣告代言等行為實施嚴格管控處罰。同時,對涉毒寄遞物流、涉毒網絡信息、“毒駕”、吸毒專用工具等社會熱點問題和法律管控薄弱環節,針對性地作出禁止性規定和管控處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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