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山東網
2017-12-26 15:36:12
中國山東網12月26日訊 (記者 張敏敏)交通運輸部發布的《珠三角、長三角、環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區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將于2018年1月1日起時實施。記者從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山東煙臺、濰坊、東營、濱州等環渤海相關水域內的港口將于2018年1月1日起,執行船舶排放控制區的有關標準和要求。
《方案》要求,于2018年1月1日起,執行船舶排放控制區的有關標準和要求,船舶在排放控制區內靠岸停泊期間應使用硫含量≤0.5% m/m的燃油,自2019年1月1日起,船舶進入排放控制區后,必須使用硫含量≤0.5%m/m的燃油。在排放控制區作業的船舶可采取連接岸電、使用清潔能源、尾氣后處理等與排放控制要求等效的替代措施。
山東海事局危管防污處副處長李瑋表示,屆時,海事管理部門將對到港船舶低硫油使用情況實施檢查,開展船舶替代措施的有效性核查,并聯合有關部門對船舶供油單位實施監管,對違反的船舶或單位將依法進行調查處理。
李瑋說,實施船舶排放控制區,將顯著改善排放控制區內主要沿海港口和內河水域的空氣質量,推進船舶節能減排和綠色航運發展。
根據前期已經實施的長三角、珠三角船舶排放控制區的環境監測數據看,成效十分明顯。2016年4-12月上海浦東高橋港區大氣環境中二氧化硫較2015年同期下降了52%,新江灣城港區同比下降了23%。2017年上半年,寧波鎮海港區大氣環境中二氧化硫同比下降了31%,北侖港區同比下降了21%。深圳東部港區大氣環境中二氧化硫濃度較方案實施前降低約38%。京唐港船舶排放控制區方案實施后一個月內,港區大氣環境中二氧化硫日均濃度較實施前降幅達56%。
李瑋表示,2017年,山東省船舶進出港59萬艘次,其中位于船舶排放控制區內船舶艘次21萬艘次,預計船舶排放控制區政策的實施,將對山東船舶大氣污染物的管控產生積極的影響。同時,山東海事局將密切關注國家船舶排放控制區政策的最新動態,根據國家政策的調整做好山東轄區船舶排放控制的相關工作。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