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1月23日訊 今天上午,省掃黑辦舉行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新聞發布會,發布5起行業領域黑惡勢力典型案件情況。其中濰坊市公安機關一舉打掉了盤踞在濰坊北部海域多年以王雷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2018年8月,濰坊市公安機關一舉打掉了盤踞在濰坊北部海域多年以王雷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鏟除了長期欺壓殘害漁民的海霸、漁霸毒瘤,當地漁民拍手稱快。2019年12月30日,青州法院依法做出一審判決,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等11項罪名數罪并罰,判處被告人王雷有期徒刑25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等10項罪名數罪并罰,判處被告人萬莉有期徒刑20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等數罪并罰,分別判處被告人袁愛蓮等31名被告人17年至1年1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相應的財產刑。2020年8月21日,濰坊中院二審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占有濰坊生產作業2/3海域 “圈海收費”
自2006年起,以王雷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成立所謂“海上看灘隊”駕船巡邏,對進入海域內捕撈作業的漁民采取恐嚇、綁船、撞船等手段,以“賣旗”方式強行收取“場地費”,為非作惡,稱霸一方。首要分子王雷甚至叫囂:“如果我不高興,不要說濰坊,全山東也別想吃一個好海腸。”此案主要有四個特點:一是犯罪行為涉及海域面積廣,受害群眾多。此黑社會性質組織通過“化整為零、分散報批”等手段,違規占有了濰坊市可用于生產作業的2/3左右的海域,違法“圈海收費”、欺壓百姓、肆意妄為。二是犯罪組織分工明確,攫取經濟利益巨大。本案組織者、領導者、積極參加者、一般參加者,層次分明、分工明確,通過違法犯罪以及采取轉讓、轉包海域,利用非法所得投資、控股等方式獲取巨額經濟利益。三是黑惡組織存續時間長,犯罪起數多。該組織自2006年開始萌芽,存續十幾年間有組織實施違法犯罪活動160余起,僅主犯王雷就涉及11項罪名。四是拉攏腐蝕公職人員多,形成非法控制。該組織通過圍獵國家公職人員充當“保護傘”,打擊競爭對手、確立強勢地位。隨著“打傘破網”的深入,王雷“保護傘”“關系網”先后被破獲打掉,共有84名公職人員被處理,其中62人受到黨紀政務處分。
本案的成功偵辦,對于確保行政機關依法行使海域管理權限,凈化濰坊北部海域的養殖、生態環境,維護正常的生產經營和社會秩序起到了積極、重要的作用。主要有三點做法:一是高位推動、周密部署。王雷黑社會性質組織劣跡斑斑,影響惡劣,背后關系網錯綜復雜。案件辦理中,濰坊市委、市政府態度堅決、領導有力,公安機關發揚敢打硬仗的精神,周密分析研判、部署精兵強將,為重點攻堅全案全破奠定了堅實基礎。二是協同作戰、重拳出擊。濰坊市公安局組織刑警、技偵、經偵、網警等部門和有關縣市區400余警力多兵種跨行業作戰,形成戰斗合力,確保將犯罪事實查深查透,將全部犯罪分子一網打盡,將涉案“黑財”一舉清繳;紀檢監察機關深入“打傘破網”,將王雷經營多年的“保護傘”“關系網”連根拔起。三是加強治理、正本清源。結合辦案中發現問題,紀檢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及時制發“三書一函”13件,督促有關單位堵塞工作漏洞11個、完善相關措施36條,構建起常態化防范治理機制,有效提升了行業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閃電新聞記者 王文龍 編輯 杜玉潔 濟南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