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9-12-31 17:45:12
齊魯網·閃電新聞12月31日訊 閃電新聞記者從東營市河口區檢察院獲悉,2019年12月31日,由東營市河口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張大偉、周新國、周新衛等21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等一案在河口區法院一審公開宣判。
經審理查明,自2016年1月起,張大偉注冊成立魯鑫海洋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魯鑫公司”)并擔任法定代表人,通過“化整為零、分散審批”的方式,以魯鑫公司和親友的名義違規承包多處海域,糾集多名刑滿釋放和社會閑散人員,以魯鑫公司為依托,以破壞扇貝養殖為借口,隨意擴大控制海域范圍,強行攔截、綁靠過往漁船,通過毆打、威脅等方式實施扣押漁船、索要“賠償”等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犯罪行為,逐漸形成了以張大偉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2017年12月,周新國、周新衛攜現金450萬元和3艘鐵殼船入股魯鑫公司,組織勢力進一步壯大,組織內部層級更加清晰,分工更為明確,形成了以張大偉為組織、領導者,周新國、周新衛為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該黑社會性質組織形成以來,多次以暴力、威脅或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實施各類犯罪活動29起,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在利津縣刁口海域稱霸一方,霸占著河北、山東等省漁民的傳統生產網地,“指海為界”、“圈海收費”的惡名在東營、濰坊、濱州、秦皇島、黃驊等環渤海地區的漁民圈中廣為流傳,極大地擠壓了山東濱州、河北黃驊等周邊地區漁民的生產作業空間,形成重大影響和非法控制,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社會危害性極大。
最終,法院全部支持了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和罪名,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故意傷害罪、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張大偉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判處被告人周新國、周新衛有期徒刑十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余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十五年六個月至一年三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黑社會性質組織及組織成員斂聚的財物及其收益依法追繳、沒收。
閃電新聞記者 馮尚尚東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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