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2月27日訊 為有效預防駕駛員疲勞駕駛,煙臺交警科技人員通過集成指揮平臺,匯總大貨車疲勞駕駛的數據,并開展研判工作。12月25日,煙臺交警利用集成指揮平臺數據研判排查,精準抓獲一例疲勞駕駛。12月25日14時40分,招遠交警大隊指揮中心接到煙臺支隊指令,一輛車輛號牌為魯FL14**的重型貨車通過213省道霞塢治安檢查站卡口時,集成平臺核對該車的GPS信息時提示該車輛已經連續行駛超過四小時,存在疲勞駕駛嫌疑。檢查站工作人員立即對嫌疑車輛軌跡進行分析研判,鎖定車輛后同時調度相應轄區中隊進行設卡攔截。15時03分在213省道初山路口,該嫌疑車輛被攔截。現場民警核實駕駛員有效證件后,對行車記錄儀單據進行了打印,而單據也十分明確的顯示出了該車駕駛員的疲勞駕駛記錄。根據《條例第62條第7項》,該車駕駛員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違法行為,予以駕駛證記6分,罰款200元的處罰煙臺交警提醒大家:
1、對于駕駛人來說,應時刻保持清醒,在駕車前要有充足的睡眠和休息時間;在駕車途中,一旦感到疲憊,理應靠邊停車,換人駕駛,倘若處于高速公路等無法停車的環境,可先與人交流或在太陽穴涂抹風油精來使自己清醒,駛入服務站后立即停止繼續駕車。
2、駕駛人的駕駛時間不得超過四小時,否則視為疲勞駕駛。不僅駕駛人要時刻注意自己的精神狀態,一旁的乘客如果發現駕駛人呈現疲憊狀,也應當及時阻止駕駛人繼續駕駛,保證安全出行。
閃電新聞記者 馮尚尚煙臺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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