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1月16日訊 濟南市歷城區人民政府已組織相關部門對《機床維修站地塊改造項目房屋征收補償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進行了論證,近日通過官網對外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期限自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2月15日。
閃電新聞記者了解到,本次擬房屋征收范圍為:北至小清河南路,東至電建路,南至維爾康廠區道路,西至全福街道邊界,其中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涉及工業北路285號、工業北路287號、工業北路289號,范圍不包括集體土地部分。根據調查摸底情況,擬房屋征收規劃紅線范圍內共涉及住宅約181戶(以實際簽約戶數為準),房屋面積約0.79萬平方米,附屬房屋0.13萬平方米。
本次征收補償方式分為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被征收的住宅房屋,補償價值按照其所處區位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市場價格,結合被征收房屋建筑結構、層次、朝向、新舊程度和裝飾裝修情況等因素評估確定。被征收人按照征收補償方案規定的范圍和標準選擇的安置房屋,其公用分攤面積部分超出擬被征收房屋公用分攤面積部分的價款由房屋征收部門承擔。
《濟南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的征收按政府規定租金標準出租的公有住宅房屋,按下列方式予以補償:
(一)產權明晰的公有非成套住宅房屋(含無不動產證但有直管公房租賃證的),公有房屋承租人符合房改購房條件的,可在征收凍結通告發布之日30日內向房屋產權單位申請房改。房改后,原公有房屋承租人作為被征收人享受相關補償。
(二)公有房屋承租人具備房改購房資格條件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對其實行貨幣補償或者房屋安置。
選擇貨幣補償且被征收房屋為公有非成套住宅房屋(平房和簡易樓房)的,對未在規定時間內向房屋產權單位申請房改的公有房屋承租人,其貨幣補償金額為該住宅房屋補償價值的百分之九十,對被征收人,貨幣補償金額為百分之十。
被征收房屋為樓房的,不再進行房改。對公有房屋承租人的貨幣補償金額為該住宅房屋補償價值的百分之八十五,對被征收人,貨幣補償金額為百分之十五。
選擇房屋安置的,公有房屋承租人應當與房屋征收部門結清其貨幣補償金額與安置房屋價值之間差價,結清差價后,安置房屋產權歸承租人所有。
實行貨幣補償或者房屋安置后,公有房屋承租人不再享受房改購房資格。
(三)公有房屋承租人不具備房改購房資格條件的,房屋征收部門對被征收人實行產權調換,原租賃關系不變。
閃電新聞記者了解到,該片區居民選擇產權調換(房屋安置)的實行回遷安置,對檔選房。安置房源為框架結構的高層住宅,房屋總計256套(安置房的設計規劃以規劃部門的最終規劃審批為準,安置房面積最終以實測面積為準)。
《方案》明確,住宅房屋選擇貨幣補償方式的,在征收補償方案規定的簽約期限內簽訂貨幣補償協議并搬遷的,按其被征收房屋補償價值的15%給予貨幣補償獎勵;超出該項目簽約期限簽訂貨幣補償協議并搬遷的,按其被征收房屋補償價值的2%給予貨幣補償獎勵。
根據《方案》,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或符合房改購房資格的公有房屋承租人在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區政府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被征收人或符合房改購房資格的公有房屋承租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區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閃電新聞記者 唐福晨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