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0月24日訊 青島的一位網友,在《問政山東》網絡問政平臺留言:1991年9月,自己畢業分配到位于膠州的青島市第五面粉廠工作。當時檔案里寫的是固定工,并且檔案是她親自送到了糧食局。1991年9月到1992年底,當時單位沒給繳納社保,1992年底,才簽合同開始繳納保險。膠州糧食局答應補繳這14個月的保險,但人社局卻說不能補繳。希望相關部門能幫忙處理。
收到留言后,青島市進行了辦理并回復說:因前期您未能提供青島市勞動局技工學校畢業材料、到青島市第五面粉廠工作的分配材料,提供的檔案材料中參加工作時間不一致,膠州市人社局無法認定您到第五面粉廠的參加工作時間。膠州市人社局對有關檔案材料進行了進一步的調查,結合調查掌握的相關材料,按業務程序為您辦理1991年9月至1992年12月期間的企業職工社會保險費補繳業務。
回訪中,記者了解到,在青島市回復前,14個月的社保已經補齊,這位網友也對處理結果表示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