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法院報
2022-04-27 09:36:04
原標題:強化四項工作機制 大力提升執行質效
來源:人民法院報
執行工作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最后一道防線的最后一個環節。我院強化四項工作機制,采取有力措施不斷提升執行工作的質效,推進“切實解決執行難”,努力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
一是推進執行難大格局建設。積極構建大執行工作格局,緊緊依靠黨委領導,推動把“萬人失信率”納入全市平安建設考評體系,建立定期通報機制,形成解決執行難的強大合力。與公安、稅務、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建立聯動機制,強化“總對總”“點對點”網絡查控系統建設,健全完善執行聯動常態化運行機制。加強與不動產登記部門的協調配合,妥善做好司法查封土地、房產的處置工作,切實解決“辦證難”問題。加強立審執協調,推進執源治理,提高裁判文書的可執行性和自動履行率。市區兩級法院之間建立健全重大案件聯合會商機制和執行爭議協調機制。
二是深化執行職能定位改革。成立由中院黨組書記、院長擔任組長的改革領導小組,科學制定實施方案,探索執行權運行新機制,加快相關改革工作推進。明確各級法院執行職能定位,基層法院重在提高執行實施質效,依法用足用活用好各類執行措施,做到能執則執、應執盡執,最大限度兌現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中院注重發揮“三統一”樞紐作用,對執行工作實施全方位管理、指揮、協調,調配案件并進行監督考核。對跨區域執行案件、多債權人案件、疑難復雜案件,加大集中執行、交叉執行、指定執行、聯動執行,統籌解決執行難題,有效實現定分止爭。
三是緊盯核心指標提質增效。改進執行工作方式方法,堅持分類執行、精準執行、專項執行,健全事務集約、繁簡分流的執行權運行機制,實現簡案快執、難案攻堅。持續加大對涉民生、涉黑惡財產刑、涉金融以及10萬元以下小標的額案件的執行力度,堅持網絡查控和線下調查相結合,創新財產處置、變價的方法措施,提高執行“3+1”核心指標。制定《執行案件分段集約執行流程規范》,推行分段集約執行,提高新收執行案件辦理效率,加大舊存案件清理力度,做到統籌協調、新舊兼顧。建立執行案款發放良性運行常態化工作機制,繼續保持超期未發放執行案款、不明款“動態清零”。
四是完善執行監督制約機制。制定《院庭長履行主體責任“一崗雙責”雙報告規定》《問責辦法》《深化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實施辦法》《廉政談話制度》,對消極執行、亂執行、違法執行的案件,及時啟動“一案雙查”,強化監督執紀,嚴肅追責問責。緊盯違規終本、虛假報結、案款超期發放等問題,常態化開展集中整治活動,提高執行工作規范化水平。推進智慧執行建設,規范使用山東法院電子訴訟平臺執行聯動功能,推進智慧執行App應用,加強執行節點和流程管控,提升執行流程監管自動化、智能化水平。嚴格落實“接訪即辦”工作要求,建立“即時錄入、快速督辦、及時反饋、高效化解”的信訪管理機制。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