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檢察日報
2024-11-11 08:49:11
原標題:公共網球場豈能被少數人占用
來源:檢察日報
原標題:公共網球場豈能被少數人占用
來源:檢察日報
程萍(左)對市民反映強烈的網球場被商業機構占用問題進行現場督辦。
2023年5月以來,山東省臨沂市市民多次通過12345熱線反映:位于臨沂市蘭山區廣州路與黃白河路交會處附近的五環健身廣場網球場,被某網球俱樂部長年使用,影響其他市民在此運動,問題至今未得到解決。
2024年8月2日,全國人大代表、山東文康(臨沂)律師事務所主任程萍隨記者來到訴求人反映的地點實地查看,看到現場共有4塊公開的網球場,均有綠色鐵絲網保護,場地內外,球網、地面、燈光等基礎設施較完善。在網球場入口處懸掛的入場須知牌上明確寫著:禁止個人或社會團體未經審批占用場地進行營利性活動。
下午4點25分,一名身穿運動裝的男子來到球場。該男子自稱是某網球俱樂部的教練,已在這個場地指導學員訓練六七年了。程萍代表詢問該男子是否知道被市民投訴的問題,男子表示知道,并解釋說,經過協商,俱樂部已經讓出了一塊場地。程萍代表追問:“是否向學員收取費用?”男子回答說:“不收場地費,但收教練的課時費。”
晚上7點半,程萍代表再次來到網球場,看到有五六個人正在場邊等候。“只有一塊網球場能用,我們很多人在等,甚至到晚上9點或者更晚都還排不上隊,這種情況已經有一年多了。”正在候場的市民石女士告訴記者,她是網球愛好者,平時吃過晚飯就來打打球。
“我們也多次對俱樂部的負責人進行約談、規勸,但是收效甚微。多次協調之后,目前的情況是,4塊場地中的一塊給打球的市民使用。”作為行業主管部門,臨沂市體育局的相關負責人表示,也接到過群眾相關訴求。
“公共健身場所不容許個人或機構以自身經營為目的占用,這是對公民公共設施使用權的保護。個人或機構以自身經營為目的占用公共健身場所,是對公民公共設施使用權的侵犯。”程萍代表對記者說,“俱樂部占用網球場,以營利為目的進行培訓,究竟屬不屬于有償占用?即便不是有償,一個公共、公開、公益的網球場,被一個俱樂部性質的機構長期使用,合不合適?這個問題該怎么解決?”
在程萍代表的持續監督下,事情有了轉機。“我們立即停止使用公共網球場,尋找替換場地,安排學生在自有場館內進行訓練。”8月9日,某俱樂部負責人作出回應,并拿出整改方案。當地城管局、體育局等有關單位也就球場的后續日常維護和管理明確表態。
還公共網球場“公共”屬性,是對群眾健身需求的積極回應。程萍代表認為,目前公共體育場館短缺等深層次矛盾問題,還需要借助市場的調節和政府的努力,方能保持公共體育場館的長久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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