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社
2017-03-24 15:42:03
新華社北京3月24日電(記者 孔祥鑫)記者24日從北京市規劃國土委獲悉,該部門通知北京市各區不動產登記中心停止辦理不具有實際居住意義的異常形態房屋的不動產登記手續。
據介紹,“停止辦理不具有實際居住意義的異常形態房屋的不動產登記手續”主要從以下三個方面認定:一是房屋形態不能滿足居住功能。如面積過小不能進行居住;或者原本使用功能便是為其他房屋的使用提供配套性服務的,如用于通行的廊子或通道;或者設計用途本身為非住宅,如用于存放汽車的車庫等。二是要求對上述不具備居住功能的房屋進行單獨轉讓的。三是要求上述不具備居住功能的房屋登記為“住宅”用途的。
北京市規劃國土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同時存在上述三個方面問題,又無法提供合法審批證明文件的,不動產登記部門停止辦理不動產登記手續。也就是說,擅自將不具有實際居住意義的異常形態房屋進行交易并要求按“住宅”用途進行轉移登記,屬于擅自改變規劃用途,不符合登記要求,因此不予辦理不動產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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