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央紀委監察部
2017-08-04 16:59:08
日前,湖南省紀委對近期各地查處的20起“雁過拔毛”式腐敗問題典型案例進行了通報。分別是:
1.衡陽市衡山縣永和鄉原雙港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趙福順虛報套取村級集體資金、截留挪用移民后扶資金問題。2015年至2016年,趙福順采取虛開發票的方式,套取村級集體資金4萬元,其中,2萬元用于送禮,2萬元未能說明去向。2015年至2016年,趙福順截留移民后扶資金58.5萬元用于村級道路硬化建設和道路亮化工程建設。趙福順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套取村級集體資金問題涉嫌犯罪,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株洲市天元區三門鎮白石村原黨支部書記曠中華、原村委會主任王光明、原黨支部委員王水平、原村委會委員兼報賬員陳佩虛報套取、侵占移民專項資金和村級集體資金問題。2014年至2015年,曠中華、王光明、陳佩虛報工程項目套取移民專項資金18.5萬元,其中,10萬元被曠中華拿走(資金用途不明),4.07萬元被王光明用于個人開支,4.43萬元用于村級日常開支。2016年,曠中華、王光明、陳佩、王水平虛報工程項目套取村級集體資金11.16萬元,其中,2.5萬元被曠中華用于個人攪拌站業務支出,8.66萬元被曠中華拿走(資金用途不明)。曠中華、王光明均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曠中華正被網上追逃。王水平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陳佩預備黨員的預備期延長一年。
3.株洲市炎陵縣沔渡鎮上老村原黨支部書記何亮來優親厚友問題。2013年,何亮來利用職務便利,違規將其父親納入兩項制度幫扶對象,享受扶貧資金0.48萬元。此外,何亮來還存在違反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問題。何亮來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4.株洲市醴陵市白兔潭鎮荷田村原黨支部書記吳家余、吳軍輝、游思康,原村委會主任黎定云,原村委會計生專干游目林,原村委會委員吳家輝虛報套取、侵占國家移民專項資金問題。2009年至2016年,吳家余、吳軍輝、游思康、黎定云、游目林、吳家輝利用職務便利,以本人和親屬的名義套取國家移民專項資金23.68萬元,6.47萬元用于村級日常開支,剩下的17.21萬元被6人予以私分,其中,吳家余分得1.35萬元,吳軍輝分得0.97萬元,游思康分得4.64萬元,黎定云分得4.7萬元,游目林分得4.06萬元,吳家輝分得1.49萬元。吳家余、吳軍輝、游思康、黎定云、游目林、吳家輝均受到開除黨籍處分,6人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5.邵陽市新邵縣嚴塘鎮原曾家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曾慶武、村委會會計曾廣科、村委會計生專干兼出納陳小芳截留挪用扶貧資金問題。2016年,曾慶武、曾廣科、陳小芳在任職期間,截留扶貧資金28.34萬元用于村級日常開支。曾慶武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曾廣科、陳小芳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6.邵陽市新寧縣金石鎮五福廟村原黨支部書記李賢高侵占、挪用村級集體資金問題。2012年,李賢高將下撥給村的計劃生育幫扶工作經費0.5萬元據為己有,用于個人日常開支;挪用該村水渠項目款1萬元借支給他人使用。此外,李賢高對該村私設“小金庫”、違規制定村級爭取項目補助規定且個人違規領取爭取項目補助7.08萬元,負有直接責任。組織調查期間,李賢高主動上繳了違紀所得。李賢高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7.常德市西湖管理區國土局征地拆遷事務所原所長劉東華、西湖鎮新港村原村委會主任龔歡林虛報套取征地拆遷補償資金問題。2016年,劉東華、龔歡林利用職務便利,采取虛報補償對象和虛增補償面積的方式,合伙套取西湖管理區商業文化廣場項目征地拆遷補償資金43.76萬元,其中,劉東華分得33.76萬元,龔歡林分得10萬元。劉東華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龔歡林受到開除黨籍處分,2人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8.常德市澧縣原如東鄉楓林村黨支部書記朱鄭健、村委會會計李登揚虛報套取征地補償資金問題。2014年至2015年,朱鄭健、李登揚在馬公湖水源補償工程征地拆遷過程中,虛報套取征地補償資金15.72萬元,用于村級日常支出。朱鄭健、李登揚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9.常德市石門縣皂市鎮白沙渡村原黨支部書記張克志、原黨支部委員李育建虛報套取、截留挪用村民補償資金問題。2011年至2015年,在石門縣S303線改擴建電力和通訊桿線移位施工過程中,張克志、李育建虛報套取補償資金3.09萬元,截留村民補償資金0.62萬元,全部用于村級日常開支。李育建還挪用村民補償資金0.31萬元用于個人日常開支。組織調查期間,李育建主動上繳了違紀所得。張克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李育建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10.常德市石門縣秀坪園藝場秀山村原黨支部書記晏友春、原村委會會計吳爭榮挪用民政資金、虛報套取移民資金問題。2013年至2014年,晏友春、吳爭榮挪用上級撥付的3萬元民政資金用于村級日常開支;虛報套取移民后扶工程款6.51萬元用于村級日常開支。晏友春、吳爭榮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1.郴州市永興縣鯉魚塘鎮火里把村原臨時黨支部書記兼臨時工作委員會主任陳高平優親厚友問題。2012年,陳高平利用職務便利,違規將其子申報為危房改造戶,獲得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0.7萬元。2013年至2014年,陳高平違規將其母申報為低保戶,享受低保補助資金0.28萬元。組織調查期間,陳高平主動上繳了違紀所得。陳高平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2.永州市冷水灘區上嶺橋鎮古塘村原黨支部書記陳子建侵占村民補助資金問題。2007年至2011年,陳子建從保管的村民兩補資金存折上取出現金0.1萬元,據為己有。2012年,陳子建從村民的五保資金存折上取出現金0.15萬元,據為己有。組織調查期間,陳子建主動退還了違紀所得。陳子建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3.永州市零陵區水口山鎮楚陽村原村委會主任唐國良虛報套取扶貧資金問題。2015年,唐國良制作虛假承包合同,以楚陽村山塘維修建設的名義套取扶貧資金2.5萬元,全部用于個人日常開支。組織調查期間,唐國良主動上繳了違紀所得。唐國良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14.懷化市溆浦縣葛竹坪鎮山背村原黨支部書記韓道偉、原村委會主任胡顯勝截留挪用扶貧專項資金、優親厚友問題。2014年,韓道偉、胡顯勝截留扶貧專項資金10萬元,用于村級日常開支。2014年至2016年,胡顯勝利用職務便利,違規將其妻子和母親申報為低保戶,共計領取低保金0.33萬元;違規將其子納入扶貧戶并申請到扶貧異地搬遷指標。胡顯勝親屬的低保待遇已被取消,違紀所得已收繳。韓道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胡顯勝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15.懷化市麻陽苗族自治縣高村鎮大溪橋村原黨支部書記周富鐵、原村委會主任黃呈銀侵占村民退耕還林補助資金、違規收取村民危房改造費用問題。2012年,周富鐵、黃呈銀利用職務便利,以本人及親屬的名義套取侵占村民退耕還林補助資金5.34萬元,其中,黃呈銀分得2.69萬元,周富鐵分得2.65萬元。2012年,黃呈銀以資料費和驗收租車費的名義,向3戶危房改造戶每戶收取現金0.03萬元,共計收取0.09萬元。2015年12月,黃呈銀與周富鐵退回侵占的退耕還林補助款4.5萬元,全部發放給了村民。組織調查期間,黃呈銀、周富鐵主動上繳了剩余違紀所得。周富鐵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黃呈銀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
16.懷化市會同縣青朗侗族苗族鄉原光塘村黨支部書記宋秀禮侵占財政專項資金問題。2012年至2013年,宋秀禮利用職務便利,侵占“一事一議”專項資金和扶貧項目資金共計8.98萬元,全部用于個人日常開支。宋秀禮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17.婁底市漣源市斗笠山鎮禾管村原村委會秘書謝選金騙取易地扶貧搬遷補助資金問題。2016年3月,謝選金利用職務便利,冒用他人舊房地基偽造申報資料,為其子申報易地扶貧搬遷項目,騙取補助資金8.64萬元。謝選金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18.婁底市新化縣天門鄉留心村原黨支部書記劉登達、原村委會主任周先云虛報套取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問題。2015年,劉登達、周先云利用職務便利,以其親屬的名義,虛報農村危房改造項目,分別騙取農村危房改造資金2萬元、3萬元,用于各自房屋修繕。劉登達、周先云均受到開除黨籍處分,2人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19.婁底市雙峰縣杏子鋪鎮原樟木村黨支部書記廖紅輝、村委會主任賀谷良、村委會出納兼報賬員劉國定虛報套取、侵占村級集體資金問題。2014年至2016年,廖紅輝、賀谷良、劉國定通過虛列工程項目開支,套取村級集體資金35.99萬元,其中,25.75萬元用于村級協調開支,10.24萬元被3人予以私分,其中,廖紅輝分得7.72萬元,賀谷良分得1.75萬元,劉國定分得0.77萬元。廖紅輝、賀谷良、劉國定均受到開除黨籍處分,3人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湘西自治州瀘溪縣原白沙鎮劉家灘村村委會主任劉小春伙同他人虛報套取征地拆遷補償資金、挪用村集體資金問題。2011年至2012年,劉小春利用職務便利,在協助原白沙鎮政府開展劉家灘村征地拆遷工作過程中,伙同他人虛報套取征地拆遷補償資金23.38萬元,全部據為己有;挪用村集體征地拆遷補償資金10萬元借給他人買房。劉小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湖南省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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