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網
2017-11-25 09:27:11
新華社蘭州11月25日電(記者劉能靜)記者近日從蘭州市教育局了解到,為緩解擇校熱,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蘭州市要求各中小學校實行“陽光分班”,變相開設重點班將成為排查重點。
蘭州市教育局負責人介紹,“陽光分班”就是要求各學校在校內醒目位置,公示起始年級新生分班方案、分班程序、分班名冊、任課教師等情況,各班級一經確定,在校期間不得再次重新分班、編班,學生中途不得調班。
學校同時還要公開本校及上級主管部門監督舉報電話,接受公眾監督。分班情況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公示情況在公示期滿后上報給主管教育部門備案。家長代表、學校督學、教育主管部門人員參與監督分班過程。
近年來在蘭州一些學校,仍存在分班考和分重點班情況,影響了教育公平和均衡發展。蘭州市要求教育行政部門在對本轄區均衡分班進行監督檢查時,要重點排查以實驗班、特長班等名義,變相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的問題,并及時調查處理分班過程中出現的投訴舉報,處理結果將與單位績效評價、班子考核相掛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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