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晚報
2019-01-10 09:13:01
日前,濟南市食藥監局開始了“食安護佳節”檢查。
記者從濟南市食藥監局了解到,新的《濟南市食品藥品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實施辦法》已在今年1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濟南市食品藥品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廢止。記者對比發現,新的獎勵實施辦法中,在獎勵認定上有了專門成立的審核小組負責;每起案件的原則獎勵金額從30萬提升到了50萬,三級舉報獎勵都明確了最低獎勵金額,保證了一些貨值金額或罰沒款金額較小的案件中的舉報人能獲得的獎勵不低于200元。
齊魯晚報記者 王皇
三級舉報獎勵
都明確最低獎勵金額
新的《濟南市食品藥品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實施辦法》(下簡稱《實施辦法》)與濟南2016年起施行的《濟南市食品藥品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下簡稱《獎勵辦法》)最大變化出現在獎勵金額上。在具體獎勵標準方面,《實施辦法》在每一級獎勵中都增加了最低獎勵數額。
新《實施辦法》同樣將舉報分為三個獎勵等級,一級是提供被舉報方的詳細違法事實、線索及直接證據,舉報內容與違法事實完全相符;二級是提供被舉報方的違法事實、線索及部分證據,舉報內容與違法事實相符;三級是提供被舉報方的違法事實或者線索,舉報內容與違法事實基本相符。
和原先的《獎勵辦法》主要依據貨值金額、等級等因素綜合評定不同,新的《實施辦法》在計算獎勵金額時,不只看涉案貨值金額,對無涉案貨值金額但有罰沒款金額的,明確按照罰沒款金額、獎勵等級等因素綜合計算獎勵金額。
記者注意到,在濟南市食藥部門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中,不少雖然有貨值金額,但貨值金額不多,因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應處幾千元至上萬元的罰款,如果按照原先的《獎勵辦法》,獎勵力度最大的一級舉報可以按案件貨值金額的10%給予獎勵,但涉案金額少,10%的獎勵也會很少。新的《實施辦法》中的三個獎勵等級,獎勵比重比原先的《獎勵辦法》有所降低,但每個獎勵等級都有最低獎勵。
一級舉報獎勵一般按涉案貨值金額或者罰沒款金額的4%—6%(含)給予獎勵。按此計算不足2000元的,給予2000元獎勵。二級舉報獎勵一般按涉案貨值金額或者罰沒款金額的2%—4%(含)給予獎勵。按此計算不足1000元的,給予1000元獎勵。三級舉報獎勵一般按涉案貨值金額或者罰沒款金額的1%—2%(含)給予獎勵。按此計算不足200元的,給予200元獎勵。違法行為既沒有貨值金額也沒有罰沒款金額,但舉報內容屬實的,可視情形給予200元—2000元獎勵。這也意味著,能達到舉報獎勵要求的舉報人最低可以得到200元的獎勵。
在最高獎勵金額上,原先的《獎勵辦法》中每起案件的獎勵原則上不超過30萬元,而新《實施辦法》則將每起案件的獎勵金額提升到原則上不超過50萬元。
內部人員舉報獎雙倍
重獎四種重大貢獻舉報
此外,新《實施辦法》鼓勵內部吹哨人,對研制、生產、經營、使用環節內部人員舉報的,可按照標準的兩倍計算獎勵金額。
更重要的是,《實施辦法》還單獨提出對舉報人有特別重大貢獻的,獎勵金額原則上不少于30萬元。明確了4種能算特別重大貢獻的舉報:舉報系統性、區域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的;舉報涉及嬰幼兒配方乳粉、列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等品種,且已對公眾身體健康造成較大危害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舉報故意摻假造假售假,且已造成較大社會危害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危害的;其他由國家、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的具有重大社會影響的舉報。
除了獎勵外,《實施辦法》還明確對不誤導公眾的瑕疵標簽、說明書的舉報不在該辦法的獎勵范圍內。
濟南市和各區縣
都將成立獎勵審核小組
《實施辦法》對舉報獎勵的工作規定得更詳細,將成立專門的審核小組來負責。
《實施辦法》規定,濟南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委托其投訴舉報中心成立由法制、財務、案件調查處理、投訴舉報等部門有關人員組成的舉報獎勵審核小組,負責對市級獎勵等級、獎勵標準、擬獎勵金額和其他需要其認定的情形予以審定。舉報獎勵審核小組辦公室設在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投訴舉報中心,負責舉報獎勵決定告知、確認、發放和檔案管理等工作。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成立相應的舉報獎勵審核小組,負責對本級獎勵的審定實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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