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經濟日報
2021-01-26 17:46:01
近日,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廣州市井蓋設施管理辦法》。《辦法》細化了有關技術標準,要求井蓋和井座應當標明類別、功能和維護管理責任人名稱、報修電話等。《辦法》還規定,維護管理責任人發現井蓋缺損或收到信息后,應在6小時內更換、補缺或者修復;因作業條件限制,不能在6小時內完成的,應當在36小時內完成。
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一個“井蓋問題”,甚至把其更換、補缺或者修復的時限具體到幾個小時之內,在一些人看來或許有些“小題大做”,但事實絕非如此。作為城市基礎設施的一個細節性環節,井蓋關乎市民“腳底下的安全”,絕非小事一樁。
馬路井蓋不僅是對地下管網設施進行維護、檢修的重要窗口,更是關乎城市路面環境的一部分。此前,有些地方出現盜賣鐵質井蓋等牟利現象,導致地下管網的窗口成了沒有遮掩的黑洞。由于自然損壞、車輛碾壓、施工等原因,有的城市個別路段常常出現井蓋損壞或者殘損現象。這輕則影響市容市貌,重則構成嚴重安全隱患,危及市民行路安全。所以說,“小井蓋”關系著市民對城市安全運行、文明宜居的感受,對其加強管理彰顯的是城市治理的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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