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1月18日訊 近日,山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發布了一批典型案例和事故多發路段。這些曝光的典型事故案例涉及酒駕醉駕、超員、無證、肇事逃逸等多種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反映出部分企業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對駕駛人日常安全教育不到位,管理存在短板漏洞。部分駕駛人遵規守法意識不強、交通安全意識淡漠,對交通違法行為的危害性認識不夠,心存僥幸,最終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造成嚴重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通過持續曝光交通違法和典型事故案例,山東交警提示廣大駕駛人要自覺抵制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尊重自己和他人生命,遵守交通法規,提升安全意識,養成安全行車、文明行車的良好習慣。
典型交通違法及事故案例(2021年11月份)
路遇交警拔腿就跑 二次酒駕被查
2021年10月17日凌晨0時32分許,臨沂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民警在臨沂市蘭山區濱河路與泰和路交會處夜查酒駕時,一名轎車司機看到交警前方查車后,迅速將車停靠路邊,緊接著從駕駛室下來后拔腿就跑。沒跑多遠,該司機就被交警攔下。
經呼吸檢測,該駕駛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為31毫克,涉嫌酒后駕駛。當民警要求其出示駕駛證時該駕駛人聲稱其證件已被暫扣。經進一步調查,該駕駛人劉某某在2021年9月因酒后駕車被直屬一大隊民警處罰過,但他卻不吸取教訓,在駕駛證暫扣期間,再次酒后駕車。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當中。
涉嫌多起違法被查處 駕駛人真任性
2021年10月27日早7時許,濱州陽信交警大隊三中隊在233國道與315省道交叉口執勤時,發現一輛藍色農用三輪車后斗內拉滿了人,民警立即將違法載人車輛攔停。
詢問得知,駕駛人王某與車上乘客都為同村或附近鄰村人,早晨由王某駕駛農用三輪車負責拉著人們去溫店鎮一農戶家中收玉米,以為早晨不會有交警執勤,沒想到剛出村就查個正著。民警在核對信息時,發現王某不僅是違法載人,而且還是無證駕駛,三輪車還是一輛報廢車。
經查,王某系無證駕駛報廢農用車違法載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民警對其依法作出處罰,同時責令駕駛人立即聯系其他車輛轉運車上人員,消除安全隱患。
醉駕駕駛肇事逃逸 終生禁駕還被處罰
2021年03月01日21時01分許,犯罪嫌疑人陳某超醉酒駕駛魯V牌照的小型轎車沿濰坊市濰城區田杏路由東向西行駛至后徐村處時逆向行駛,遇史某某駕駛的普通二輪摩托車沿田杏路由西向東行駛至此,兩車相撞,致史某某當場死亡,車輛受損,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陳某超駕車逃逸,于當日被查獲。
經濰坊交警支隊直屬偵查大隊認定,陳某超承擔事故全部責任。2021年09月26日,經濰城區人民法院判決,陳某超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11月09日,濰坊交警支隊對陳某超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