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8-11-10 21:33:11
齊魯網11月10日訊(記者 何則偉)一年一度的“雙十一”帶來巨大的網絡集中促銷活動,也有不少不法電商違法違規促銷,山東省市場監管局稽查局發布2018年電商執法監管情況,并嚴查“雙十一”違法違規促銷行為。
2018年,山東市場監管部門健全機制、強化指導,加強對電商產品執法監管,著力規范電商市場秩序,取得一定成效。
隨時而動、因地制宜地開展電商執法打假
今年以來,稽查部門針對全省各地經濟發展層次不同、產品類別差異大的特點,發揮各地質監部門(市場監管部門)的主觀能動性,以本地特色產品、地理標志產品、重點消費品以及季節性、時令性產品為重點,從源頭加大對電商產品的執法打假力度,推動電商執法打假工作隨時而動、因地制宜,取得良好成效。今年前三季度,全省系統共出動執法人員5503人次,查處電商產品違法案件22起,其中,本地特色產品、地理標志產品10起。
根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統一部署,稽查部門印發了關于開展2018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網劍行動)的通知,要求各市局發揮現有電商執法監管體制機制的作用,積極推進電商領域缺陷產品召回工作,從源頭加大對電商產品的執法監管力度。
按照要求,稽查部門還對市局查辦的2起重要電商案件進行了指導和督查督辦,相關案情均已向總局進行了匯報。
積極主動推進電商領域缺陷產品召回工作
今年以來,稽查部門拓寬缺陷產品信息收集渠道,主動發掘從風險監測、網絡輿情、網絡購檢等途徑發現的缺陷產品線索,及時組織開展缺陷產品調查,監督企業開展缺陷產品召回活動,消除安全隱患。今年以來,稽查部門共開展缺陷產品調查35次,監督企業召回缺陷產品121708件。其中,網絡購檢產品4批次,召回缺陷產品1861件。
著力探索構建電商執法監管體制機制
近年來,為推動電商執法監管工作有效開展,稽查部門針對電商活動特點,積極探索構建電商執法監管體制機制。與山東廣播電視臺聯合舉辦了《每周質量報告》欄目,截至目前,已成功播出62期,曝光了大量違法事實,營造了“人人關注質量、人人享受質量”的良好社會氛圍。建立了全省電商執法打假信息季度報送制度,強化了電商執法打假信息化建設,填補了執法打假信息化系統的缺項。充分發揮現有人員和機制的作用,設立了電商執法專門機構,深入挖掘全國電商產品質量執法打假協作網、網絡市場監管部門省級聯席會議作用,強化部門協同,提高執法實效。
稽查部門“雙十一”期間對電商企業的網絡集中促銷活動行政指導意見如下:
(一)線上線下銷售的產品執行同一個產品標準
實施行政指導須向社會公開的內容:
主體:省市場監管局(實施主體)、電商產品生產企業(實施對象)
形式:口頭
目的:預防電商賣家銷售假冒偽劣商品
內容:線上線下銷售的產品建議執行同一個產品標準
理由:部分不良電商產品生產企業采取線上線下兩個標準,制售假冒偽劣商品
依據:《產品質量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第(三)項規定,“(產品質量應當)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產品標準,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
背景資料:根據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數據顯示,2017年電商產品抽檢合格率遠低于線下銷售產品抽檢合格率。
(二)從有質量保證的生產企業采購用于促銷的贈品
實施行政指導須向社會公開的內容:
主體:省市場監管局(實施主體)、電商賣家(實施對象)
形式:口頭
目的:預防電商賣家為促銷而贈送消費者假冒偽劣商品
內容:從有質量保證的生產企業采購用于促銷的贈品
理由:部分不良電商生產企業為電商賣家生產的贈品的質量不符合有關標準要求。
依據:《山東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經營者向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提供獎品、贈品或者免費服務,應當保證質量,不得免除其應當承擔的修理、更換、重作、不足商品數量、賠償損失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責任”。
背景資料:網絡輿情顯示,由于電商賣家贈送消費者假冒偽劣商品而引發的糾紛、事故層出不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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