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新聞網
2017-03-25 10:36:03
開展全市森林消防專業隊伍實兵演練
青島新聞網3月24日訊(記者 徐愷)青島新聞網記者24日從市森林公安部門了解到,近年來,市森林公安部門加大了對林緣、林區道路和林區墓地三大危險區域的管控,強化林區和與城鄉結合部的村莊、居民點、經營場所等重點地段檢查力度,廣泛開展了嚴厲打擊野外違規用火專項行動,起到了良好的震攝作用。
據統計,自2014年以來,青島共發生森林火災多起,過火面積1344.56畝,處罰犯罪嫌疑人10名。市森林公安部門再次提醒,清明將至,請文明祭祀,嚴禁違法野外用火。發現違規者或火情,可撥電舉報電話:88018110,88014110。
加強火源管理
市森林公安局通報近年來對違法用火者的處罰案例
1、2014年4月5日嶗山區王哥莊街道長嶺社區居民劉某某兄弟二人因上墳引發森林火災,過火林地面積約107畝。該二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兩年。
2、市北區居民程某某在嶗山區畢家社區南山上墳引發森林火災。過火林地面積587畝。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
3、2014年4月4日藏馬山大村鎮村民王某某上墳燒紙引發火災,過火有林地面積90畝,燒毀麻櫟若干、黑松1000余株。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緩期2年執行。
4、2014年4月3日膠州市洋河鎮李高莊村村民郭某某,上山燒紙引發森林火災,過火面積10畝,被判有期徒刑3年。
5、2014年4月5日孫某某即墨市田橫島旅游度假區筆架東高山在上墳燒紙,引發森林火災,過火面積35畝,被判有期徒刑3年,緩期執行3年。
6、2016年3月10日楊某在薛家島街道辦事處大洼社區北水庫邊燒漁網過失引燃周邊荒草引發生森林火災,過火面積10畝。已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目前法院已受理。
7、2016年3月31日郭某兩姐妹在城陽區夏莊街道太和社區為父親上墳,點燃冥幣引發森林火災,過火面積約30畝。經城陽區人民法院認定,過失引起森林火災,危害公共安全,均犯失火罪,各判處有期徒刑3年。
8、2016年3月20日、3月31日、4月1日,王哥莊街道黃泥崖社區居民高某某分別在黃泥崖社區周圍山片及路邊放火,引發森林火災。火災過火林地面積為22.86畝,死亡樹木為1508株;3月31日林地過火面積為100平方米,無樹木受損。4月1日火災林地過火面積為3.04畝,死亡樹木52株。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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