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7-12-19 08:48:12
原標題:因拖欠10名工人工資逃匿男子獲刑一年并罰款五萬元
近日,環翠區法院審結了劉某某拖欠10名工人工資案件。劉某某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數額較大,且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經審理,最終,劉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五萬元。
2014年11月,威海一置業有限公司將一建設工程項目發包給于某某,于某某又將該工程土建項目分包給劉某某。劉某某又將混凝土外架轉包給包工頭劉某。
2015年年底,劉某某雇用工人開工,2016年9月中旬,于某某僅支付劉某某12.4萬元及一套頂賬房抵頂工程款58.9萬元。之后,工程因故停工,由于劉某某無能力支付與劉某等包工頭約定的工程價款,而導致包工頭所雇傭的農民工討要工資。后經相關部門協調,該置業有限公司于今年1月6日將293萬元直接發放給農民工,另外,由于資金不足,包工頭劉某為其所雇傭的孔某某等3個農民工出具了欠條,共欠126890元。
自今年3月起,該置業有限公司與于某某解除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書》,被告人劉某某便通過他人雇用了劉某曾雇用的孔某某等10人進行工地掃尾工作,至今年6月5日,劉某某共欠付10人工資72495元。劉某某為避開農民工討要工資,而躲到了文登區租房居住,隱匿行蹤,并關閉手機。
上述11名農民工因尋找不到劉某某的下落,找到環翠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該部門遂責令劉某某支付勞動報酬,但其并未配合。調查結果顯示,今年6月13日至7月4日,劉某某拖欠孔某某等10人工資72495元,最終這筆費用由該置業有限公司發放。6月14日,劉某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被市公安局環翠分局刑拘;7月21日,劉某某被依法逮捕。
環翠區法院認為,被告人劉某某雖然不具備合法的用工主體資格,但違法用工為其所分包的工程進行收尾工作,而拖欠勞動者數額較大的勞動報酬后,在環翠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過多種方式通知劉某某在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配合解決問題,他并未配合,其行為已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最終,劉某某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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