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8-01-12 09:26:01
1月10日,青島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北大隊交通事故科的交警孫某某因涉嫌濫用職權和詐騙罪站到了被告席上,等待法律的審判。與他一同出現在被告席的,還有涉嫌共同參與保險詐騙的4名同伙。當天,省檢察院官方微信發布了庭審的直擊內容。據悉,孫某某被控參與騙保案30起,涉案金額高達170余萬元。
被逮捕已有8個月
1月10日下午,由青島市市南區反瀆局偵查終結,青島市市南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孫某某、史某某、代某某、賀某某和馬某某涉嫌濫用職權罪、詐騙罪一案在青島市第一看守所開庭。此時,距孫某某等人被逮捕已有8個月的時間。
當天下午,由于是公開開庭,除了家屬外,當地媒體和部分律師也來到庭審現場旁聽。這起在交警部門、汽車維修行業、保險行業中形成強烈震懾的案子備受關注。
審判長宣布開庭,孫某某等5名被告人被法警依次押入法庭。自進入法庭的那一刻,被告人就張望搜尋旁聽席上家人的身影。1978年出生的孫某某剛剛年屆“不惑”,原本應是家里的頂梁柱,單位的骨干,如今卻站在被告席上,表現得很低沉,兩鬢微白,面容疲憊。
制造假事故騙取保險
法庭調查開始,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被告人孫某某與宋某某等人實施的20起犯罪事實構成濫用職權罪。孫某某對宋某某等人利用借來的車、在修理廠修理的車和套牌車故意制造假事故主觀上是明知的,但他不正確履行自己的職責,聽之任之,在事故認定書中的駕駛員未到場、事后在事故認定書中補簽字或者冒名簽字、使用大量套牌車制造事故,甚至在沒見過駕駛人的駕駛證,僅提供了駕駛證信息的情況下,仍然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放縱宋某某等人實施詐騙行為,致使大量的假事故通過孫某某的手洗白,保險企業遭受重大經濟損失,孫某某的行為構成濫用職權罪。
被告人孫某某與史某某等人實施的10起犯罪事實,其中九筆構成詐騙罪,2017年2月27日最后一起事故構成濫用職權罪和詐騙罪,數罪并罰。
綜上,孫某某濫用職權罪涉案數額共計149萬余元,詐騙罪涉案金額共計24萬余元。
被告人史某某、代某某、賀某某、馬某某的犯罪事實構成詐騙罪。
“綜觀本案,詐騙者史某某等人在巨大利益驅使下,勾結交警孫某某,通過其瀆職行為使大量的假事故洗白,致使保險企業遭受重大經濟損失,最終造成自己身陷囹圄。”公訴人庭審中說道,“這起案件的查辦,為交警部門執法辦案規范化敲響了警鐘,同時希望通過今天的庭審,被告人能夠對自己的罪行作一次深刻的檢討。”
庭審前后供述多次不一
隨后,五名被告人依次進行單獨訊問。
面對公訴人的訊問,孫某某起初還對部分問題進行辯解,但后期公訴人針對其具體的犯罪事實逐一舉證,孫某某多次出現庭審前后供述不一的情況,在某些關鍵問題上只能回答“不知道”“記不清了”等。
庭審進入舉證質證階段。公訴人主要出示了被告人當庭陳述和偵查階段供述不一致的部分。隨后,公訴人對起訴犯罪事實進行分類舉證,以上這些證據均由公安機關依法獲取,程序合法,并經當庭質證,這些證據相互印證一致,形成證據鏈條,充分證實了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
在庭審辯論環節,公訴人圍繞幾名被告人的構成罪名、犯罪事實、證據、法律責任發表了公訴意見,被告人孫某某構成濫用職權罪和詐騙罪,數罪并罰;其余四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構成詐騙罪,請法庭根據其犯罪事實、犯罪性質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懲處,根據被告人的認罪態度,在法定幅度內依法給予量刑。
第一被告人孫某某在最后陳述中說:“我的母親幾年前因為車禍去世,父親患病,家里的孩子也正是需要我的時候,希望法院酌情考慮,從輕判罰。”
案件將擇日宣判。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崔巖 馬云云 通訊員 王蓉蓉 劉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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