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濟南時報
2018-01-15 06:33:01
為完善濟南高層建筑太陽能熱水系統應用的監管體系,近日,市城鄉建設委研究出臺了《新建高層建筑太陽能熱水系統應用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稱《管理辦法》),界定了建設、設計、施工、生產廠家等各方的責任義務,并再次明確了太陽能熱水系統整機質量保證期不低于5年,質保期從竣工驗收交付業主使用之日起算。
據了解,濟南市從2014年起實施百米高層強制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政策,至今已有不少業主享受到了這項“陽光福利”。但在近年的管理工作中市城鄉建設委發現,部分建設、設計、監理和生產安裝企業仍存在不守規矩私自降低產品品質和售后服務不到位等現象。
對此,《管理辦法》規定,選用太陽能熱水系統的新建高層建筑,要在規劃設計時便將太陽能熱水系統作為一個章節單獨設計,并嚴格按照圖審合格的圖紙施工,不得隨意更改。選用產品要符合相關規定標準要求,供貨合同要寫明品質、性能、安裝、日常維護等具體內容。產品安裝并驗收完成后,建設單位應當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請專項驗收,未通過驗收的項目無法竣工備案。
針對業主普遍關心的售后方面,《管理辦法》明確,太陽能生產企業應當負責太陽能熱水系統的正常維護與維修,整機質保不低于5年,集熱器、貯水箱、支架等主要部件設計使用年限應不少于15年,輔助部件設計使用年限應不少于10年。質保期限應自竣工驗收后交付業主使用之日起開始計算,質保期內應對太陽能熱水系統安全運行情況定期巡檢,當系統或設備出現異常和故障時,確保處理及時,并應建立運行和維護檔案。
原標題:濟南高層太陽能熱水器質保期自交房日算起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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