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網
2018-05-02 14:57:05
原標題:“先參保再開工”濰坊出臺新舉措維護農民工工傷權益
大眾網5月2日訊(記者 范素娟)近日,濰坊市人社局會同市發改委、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等部門聯合印發《濰坊市推進鐵路公路水運水利能源機場等工程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工作方案》,全面推進鐵路公路水運水利能源機場等工程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建立“先參保,再開工”的工作機制,將在各類工程建設項目中流動就業的農民工納入工傷保險保障,切實維護農民工工傷權益。
按項目參保,是解決建筑業等領域農民工流動性強、無法按用人單位參保的一個有效途徑。截止2017年底,我市建筑業新建項目和在建項目農民工已全部實現按項目參保。今年按項目參保將擴大到交通運輸等行業,到年底建立“先參保,再開工”的工作機制,實現交通運輸等行業工程建設項目全部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確保在工程建設項目上的農民工依法享有工傷權益。
新舉措涉及行業更加廣泛。《方案》規定,我市行政區域內的鐵路、公路、水運、水利、能源、機場、軌道交通等行業建設施工企業相對固定的職工,應按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不能按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特別是短期雇傭的農民工,應按項目優先參加工傷保險,確保工傷保險覆蓋項目使用的所有職工,包括專業承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使用的農民工。
新舉措內容要求更加嚴格。《方案》明確,嚴格“先參保,再開工”政策。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在辦理相關手續、進場施工前,均應向行業主管部門或監管部門提交施工項目總承包單位或項目標段合同承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證明,作為保證工程安全施工的具體措施之一。未參加工傷保險的項目和標段,主管部門、監管部門要及時督促整改,即時補辦參加工傷保險手續,杜絕“未參保,先開工”甚至“只施工,不參保”現象。
參保情況納入企業信用考核體系。《方案》要求,各級行業主管部門、監管部門要將施工項目總承包單位或項目標段合同承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情況納入企業信用考核體系,未參保項目發生事故造成生命財產重大損失的,責成工程責任單位限期整改,必要時對總承包單位或標段合同承建單位啟動問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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